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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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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通报!抽检15批次不合格食品

      11月23日,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等10类食品4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景昌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赛芙利食品有限公司(池州)生产的蒜香味豌豆(其他炒货),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合肥)销售的、标称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香辣),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宿州市砀山县阚洋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安徽森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城)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七井食品厂生产的巴旦木仁(原味),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临安七井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安徽森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宣城)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五、安徽恒臻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安徽大利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销售的、标称滁州市定远县银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大珠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合肥市蜀山区小杨鱼行水产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八、天猫鲜忙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连云港图娜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为县襄安刘得宝食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无为市徽乡阁特产店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九、宿州市灵璧百汇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汇含氧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合肥市高新区枫丹菜市场陈坤伟销售的汪丫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一、黄山徽掌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黄山市徽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安徽乐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潜山路店(合肥)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晋泉高粱白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太原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十三、安徽秉辉商贸有限公司(宿州)销售的、标称安徽鑫福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竹荪,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四、芜湖市繁昌区鲜优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香港小鹿茶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生打厚椰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五、宿州市灵璧金灵纯净水厂生产的皖水王纯净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安论小分队

    2022-11-23

    17060
  • 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统计报表被罚30万元

    11月17日,池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处罚款30万元。戴正球时任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应对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的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予以警告。

    安论小分队

    2022-11-22

    15891
  • 淮南市创越广告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违法被罚30万元

      11月17日,据信用安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淮南市创越广告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予以通报处罚。  2022年7月11日16时,顾桥煤矿工厂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淮南市创越广告有限公司未履行对淮南市田家庵区博阳铝合金经营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检查职责;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从7月8日至11日,未到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排除货车车斗违章站人作业的重大隐患,对杜松违章作业未采取措施制止纠正,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是事故责任单位。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对淮南市创越广告有限公司处罚30万元。

    安论小分队

    2022-11-21

    15937
  • 安徽诺岩杯业有限公司召回玻璃水杯

      据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11月18日消息,日前,安徽诺岩杯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08月25日生产的型号为NY-316 400mL的中号大肚杯(批号2022-08-25),涉及数量为400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玻璃水杯,当杯内充满热水时,玻璃水杯外表面温度过高,尤其当婴幼儿触碰到水杯,易导致被烫伤。  安徽诺岩杯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客户提供退换货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消费者可拨打安徽诺岩杯业有限公司热线电话(1385675012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也可登录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

    安论小分队

    2022-11-21

    15258
  • 网友反映金科佳源阅庐花园延期交付!官方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板中反映金科佳源阅庐花园项目交房遥遥无期。  1、金科佳源阅庐花园,原定2022年10月31日交房,10月27日收到延期交房通知书,以疫情为由无限延期,未做任何说明。11月5日与12日面谈两次均无结果,开发商持摆烂态度。  2.原定跟小区同步交付的小学,现在也是停工遥遥无期。  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出回复:  1、阅庐花园项目因工程进度及验收导致延期交付,开发企业于2022年10月26日按照合同要求给予业主邮寄了《阅庐花园1#-7#楼顺延交房通知书》,市房产局督促开发企业在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尽早交付;  2、项目代建小学根据目前工程进度,预计明年4月份完工,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延期交付违约金赔付及不可抗力免责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同时市房产局将继续督促企业加快工程及验收进度,及时告知进展情况,争取早日完成交付。

    安论小分队

    2022-11-21

    15103
  • 交通银行淮南两家分行被罚46万,发生员工诈骗案件等

    11月17日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淮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淮南两家分行存在违规行为被通报处罚。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平山路支行发生员工诈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给予其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谢家集支行发生员工诈骗案件,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给予其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论小分队

    2022-11-17

    16035
  • 通报!合肥庐州太太一门店销售的牛蛙抽检不合格

    11月17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42期),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1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合肥市庐州太太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二、长丰县岗集镇辣桃气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安论小分队

    2022-11-17

    16384
  • 奶粉检出禁止添加物!合肥一公司被罚

      商贸公司网售的进口低段婴儿配方奶粉,配方中却检测出国标禁止添加的香精。11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合肥一商贸公司被罚没14万余元。  今年5月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合肥巧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巧麦)经营的依诺铂欧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生产日期:2021-04-14)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维生素D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香兰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合肥巧麦从无锡市佑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奶粉共计60罐,在京东平台标价368元/罐对外出售。截至案发,共计销售涉案奶粉50罐,销售金额11635.82元。合肥巧麦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兰素的婴幼儿奶粉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75.82元、罚款139629.8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进口奶粉因使用外国标准,不一定完全符合国内标准。  香兰素具有香气稳定的特性,直接影响婴幼儿及家长对奶粉的选择,在国内婴幼儿配方一段奶粉中严格管理,不得添加,在2段及以上阶段的婴幼儿食品也有限量要求。维生素D直接影响婴儿的骨质发育,在婴儿喂养指导中,母乳婴儿必须添加维生素D,喝奶粉的婴儿可以直接从奶粉中获取维生素D,所以奶粉中维生素D的含量需要严格把控。

    安论小分队

    2022-11-17

    15038
  • 刚刚通报!安徽抽检16批次食品不合格

      11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5期),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3类食品5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6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园子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制的清蒸腊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君王服务区(蚌埠)销售的、标称安徽白根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亳州市致渝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宿州市萧县好友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侨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蚌埠市怀远县荆山王小五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园店销售的、标称六安市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其中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康利园店将合肥茶森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供应的六安瓜片标示为六安市金寨县齐山福源茶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并进行销售。  七、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淮南新城吾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高口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腐竹,其中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宿州市高口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安徽淝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是包装上标称企业生产。  八、蚌埠市五河县海晶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汇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九、宿州市开发区惠荣伟水产批零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安庆市望江县范小兵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陶山嘉苑农贸市场一楼活鱼区5号韩永超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芜湖市南陵县新天地饮用水厂生产的新天地蓝精灵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宿州市砀山县颐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砀山长香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四、安庆桐城市惠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庐江县庐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花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庐江县庐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五、淮北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相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宏晟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幼嫩干裙带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宿州市萧县金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地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安论小分队

    2022-11-16

    15035
  • 安徽华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0万

      11月16日,据信用合肥双公示信息显示,安徽华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包河区安徽华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20”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合肥市包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以30万元罚款。

    安论小分队

    2022-11-16

    15411
  • 合肥一医院违规被处罚!

      根据信用合肥网站显示,长丰北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安排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医疗救护员资格证的人员王勇随120急救车对患者进行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违反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改版)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对长丰北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论小分队

    2022-11-16

    14240
  • 安徽省奥禾种业有限公司被罚没4万余元,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农作物品种

    11月16日,据信用合肥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奥禾种业有限公司推广、销售应当审定未经审定农作物品种被处罚。违法事实:安徽省奥禾种业有限公司共计购入涉案的“仲玉518”玉米种子500袋退回120袋(含送检2袋)实际销售380袋其中28袋销售凭据显示每袋销售单价为24元或26元共计销售了686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种子违法案件中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的复函(农办政函(2017)4号)当事人涉案种子货值金额12486元;违法所得9486元。合肥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推广、销售该种子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9486元; 2.处以罚款3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41486元。

    安论小分队

    2022-11-16

    15087
  • 通报!六安两批次香蕉抽检不合格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罐头、酒类、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8类食品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远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百姓乐购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安论小分队

    2022-11-15

    13719
  • 通报!合肥赖胖子肉蟹煲销售的青蟹镉超标!

      11月14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41期) ,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瑶海区赖小胖肉蟹煲餐厅销售的青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合肥瑶海区冯章山小吃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瑶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安论小分队

    2022-11-14

    14515
  • 安徽两家单位因拒收现金均被罚款万元

    记者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我省有两家单位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而受到行政处罚。此外,人行各分支机构受到有关拒收现金的投诉也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处长桑道成介绍,自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类反假货币和人民币知识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信息,今年前三季度,我省有两家单位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而被行政处罚。合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因其运营的停车场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而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其直接责任人也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阜阳一家地产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置车位,被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其直接责任人也被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500元罚款。此外记者了解到,从全国来看,仅今年二季度,人民银行便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桑道成介绍,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收到有关拒收现金的投诉共120笔,较2021年同期有所增多,但是被认定为拒收现金行为的仅2笔。“被认定为拒收现金的,我们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认定为拒收现金但存在商家服务不到位、备付金不足、拒收某些特定券别等情况的,我们则分别对各类主体进行了批评教育。”记者注意到,因商家拒收旧版币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导致的投诉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桑道成提醒社会公众:目前尚未退出流通的人民币辅币券别有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第四套人民币5角、1角纸币以及1元、5角硬币,第五套人民币各年版的1元、5角和1角硬币。“虽然第二套人民币硬分币和第四套人民币5角、1角纸币以及1元、5角硬币还在流通,但社会需求量较小,建议社会公众将家中沉淀下来的旧版现金集中缴存商业银行;如持有残缺污损人民币,也应前往商业银行兑换,避免在购买商品时再次使用。”

    安论工作队

    2022-11-12

    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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