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42期),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等6类食品1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市庐州太太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长丰县岗集镇辣桃气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