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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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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中公示!合肥多家知名健身馆、美发店被点名!

    3月11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针对涉及网络直播,健身,美容美发三个行业的投诉情况进行集中公示。记者注意到,在网络直播投诉中,合肥市蜀山区雷宅百货商行、合肥美的洗衣机有限公司、合肥三澜商贸有限公司、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量较多。五家公司总投诉量达到88个,其中51件投诉得到受理,但没有一件得以解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期间网络直播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为:一是通过“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多个网络直播平台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实物与直播宣传不符,商家虚假发货等问题;二是网络直播平台交易后,由于直播销售的特殊性,“带货主播”与实际商家往往并非同属关系,导致消费者在处理售后问题时,出现“主播”与商家相互推诿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在组织调解过程中,往往会因网络直播销售多为异地交易,且消费纠纷又涉及“网络主播”和销售商家及直播销售平台三方主体,导致消费纠纷复杂化、责任主体不明确、举证困难、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最终导致消费者难以获得合理赔偿,调解成功率不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1、在网络直播平台购物时,选择知名度较高且售后服务明确的主播商家;在选购商品听取网络主播介绍的同时,应留意平台对产品的评价,综合考量后,谨慎购买,从而避免自己的消费权益受损。2、在网络直播平台消费后,向直播商家索要电子票证,保留交易记录,针对商家宣传内容存在异议的,及时保留视频证据及相关截图,为后期维权提供依据保障。3、在选购预付类服务时,理性购买,勿因优惠活动预付过高金额;确认购买时,要与商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便于后期发生纠纷时有据可循。

    痞老板

    2021-03-12

    4850
  • 网红带货羽绒服抽检结果惊人!8成不达标!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对一批网络直播平台中销售的羽绒服进行抽检测试,结果30个批次的羽绒服中,有24批次的测试结果存在不达标的情况,占比达到80%。本次测试样品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淘宝、天猫、京东、抖音、拼多多5个网络平台上购买,价格从每件138元到599.5元不等,绝大多数为各平台中同类商品销量较高、平台推荐靠前的商品。浙江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 陈超:选择的羽绒服品类,首先是消费者接受度较高的网购平台,在流量领域领先的直播平台,价位是普通消费者能够接受的价值区间范围。这批羽绒服全部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羽绒含量和充绒量上,12款样品羽绒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并有12款样品羽绒服未明示充绒量。如从拼多多上购买的芮姿曼/晓美琪品牌羽绒服的填充物含绒量未达到50%,从淘宝购买的布衣传说品牌羽绒服、从天猫购买的两款雅鹿品牌羽绒服的充绒量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 胡凯:就像我手上的这个样品,它的含绒量大概只有百分之十几,它里面主要的成分就是绒丝和羽丝,绒子的含量非常非常低,导致整个羽绒保暖性非常差。浙江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 陈超:充绒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它成本是比较低的,50%以下都不能够称之为羽绒服,有涉嫌消费欺诈的嫌疑。另外,抽检中还发现了来自抖音、淘宝、拼多多等平台的19款样品羽绒服装标识不符合相关标准。如在拼多多购买的黑色长款XINGPA星帕品牌羽绒服,洗涤方式吊牌和洗唛显示内容不一致,洗唛上是“不可翻转干燥”“常规干洗”“在阴凉处悬挂滴干”,而吊牌上没有标示。同时,该款还有未明示充绒量、号型规格标注不规范、纤维含量标注不规范等问题。整体来说,8成样品都存在不同情况问题,其中一些平台购买的样品几乎全部存在问题。

    粉红粉红的一天

    2021-03-12

    4504
  • 腾讯百度苏宁违反反垄断法被罚

    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开元商业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猿辅导股权案、成都美更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案、百度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小鱼集团股权案、苏宁润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博泰悦臻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移动私人有限公司与软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好未来教育集团收购哒哒教育集团股权案、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与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案、北京牛卡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河北宝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等十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十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3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怪萌星人

    2021-03-12

    4544
  • 整改!安徽泽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近日,合肥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布关于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要求的建筑业企业的通报。近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监督检查。经查,安徽泽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安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整改, 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我局质安处领取整改通知书,并于3个月内整改完毕。上述企业整改期间,不能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要求的,将上报省厅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此通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1年3月10日附件

    粉红粉红的一天

    2021-03-12

    4816
  • 合肥投入2亿元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今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2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记者昨天获悉,市扶贫办日前下发《关于2021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提高项目绩效。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资金投入对象管理、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度、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严格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项目的中心村必须已完成村庄规划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案)编制,必须为规划布点保留的中心村,实施项目必须年底前完成。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计招标采购、统一施工标准、统一监管验收、统一决算审计”要求,依法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政府监督制等。其中,污水治理中标单位须具有环保工程资质,道路施工中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资质。鼓励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参与小型项目建设。各地要严格执行质量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避免“重建轻管”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正常稳定投运,切实发挥作用。据了解,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建议意见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我市已按照脱贫状况、脱贫成效、县域经济情况、上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等因素进行了资金分配。(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怪萌星人

    2021-03-12

    4392
  • 交房一拖再拖!利港银河之光公寓啥时能交付?

    半年内两次延期交房,虽然去年11月18日,开发商将交房日期拟定于不迟于今年6月30日,但合肥利港银河之光3号楼的业主们依然为能否拿到新房发愁。持有这种忧虑的业主宣先生称,此前他们去项目施工现场时看到,几乎不见施工的工人身影。他们甚至担心,开发商是否资金链断裂。3月9日,安徽商报联系安徽宝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销售部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项目的确是因为疫情延期,并非资金链断裂。目前按照之前的告知函,3号楼将于今年6月30日前交付。对于施工工地为何难见人影的质疑,该工作人员解释,3号楼的工人们都在室内施工,所以从外面几乎看不到人。“我们之前也让业主们进去看了。”至于1号楼的施工,该人员表示,公司正在准备复工。

    痞老板

    2021-03-11

    5090
  • 合肥拆除23处别墅区违法建筑

    随着拆除工具的轰鸣声,高新区蜀麓中心打响了对小区内房屋混凝土浇筑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第一枪……3月10日上午,高新区蜀麓中心联合城管中队、林溪社区十几名工作人员,对旭辉湖山原著小区一处楼顶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混凝土都已经浇筑好了,6名工作人员一个小时才拆了几平方米。”城管中队一名负责人介绍,经过数小时奋战,该违法建筑被成功拆除。为了保障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城管中队首先安排人员拉开警戒线,引导围观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一边做业主思想工作,一边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小区的群众对社区与城管中队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纷纷点赞,认为违法建设的拆违,维护了小区的整体风貌与品质。3月11日上午,记者赶到合肥高新区旭辉湖山原著小区探访。进入小区东大门后,在小区入口位置的橱窗里,图文并茂展示着《旭辉湖山原著在建突出违建公示图》,记者仔细数了一下,公示的在建违建一共有23处。居住在该小区的张伟(化名)告诉记者,小区有别墅和洋房,总体环境一直都很好。但是,个别居民为了个人私利乱盖乱建,造成违章建筑情况存在。“这些违章建筑损坏了小区整体环境,对于相关部门的整治,我们举双手赞成。”根据前期排查的信息,辉湖山原著小区一共发现23处违建。经过各部门的大力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拆除11户违法建设,拆除面积约339㎡。合肥高新区城管中队负责人表示,前期的拆除工作对违建当事人是一种震慑。下一步,合肥高新区蜀麓中心林溪社区将继续加强对小区的巡查,督促物业公司做好门岗的值守,严禁违建材料进场,从源头上把控违建的新增。同时,对于存量的违法建设,将联合城管部门扩大宣传动员,做好业主的自拆动员工作,劝其自拆,做好助拆。来源:合肥日报

    2b只是铅笔

    2021-03-11

    4407
  •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约谈58同城!

    3月以来,围绕搬家服务行业价格行为乱象,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网上交易平台、搬家服务企业以及个体搬家业务从业人员开展了调查。搬家服务行业监管发现部分经营者涉嫌存在“标价外加价“”服务的项目及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本地搬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约 谈3月10日,针对网络平台本地搬家服务出现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约谈了58同城网络交易平台。要求58同城网络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监管, 严格落实主体审核和信息公示等基本义务;完善平台内经营者退出机制;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加强价格违法行为自查自纠;督促搬家服务信息发布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58同城网络交易平台表示:将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为规范合肥本地搬家服务价格行为负担起应有的责任。

    痞老板

    2021-03-11

    4528
  • 今日起,阜城这个路段全封闭施工!

    关于七里铺路(西湖大道-沙河路)全封闭施工的公告市民及过往车辆:因阜阳市七里铺路(西湖大道--沙河路)需提升改造,为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拟对七里铺路(西湖大道一沙河路)进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封闭日期: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30日二、封闭方式:全封闭三、封闭范围:七里铺路(西湖大道一沙河路)行车道、七里铺路(颍南路与七里铺路交口)(封闭路段)施工期间,请沿线居民及周边各单位、企业、商户提前做好准备,出行注意安全,避让施工路段。施工期间将给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带来不便,敬请多多谅解与支持。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3月4日3月8号开始阜阳这个工程实施了交通管制通告如下:关于阜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执法大队及卸载场和阜阳市环城路超限超载检测站智能化工程(二次)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因阜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执法大队及卸载场和阜阳市环城路超限超载检测站智能化工程(二次)施工建设,现就封闭施工事项通告如下:封闭位置:阜阳市S306 242+750m处全幅路面半幅交替封闭施工;封闭期限:2021年3月8日-2021年5月5日届时请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对广大市民及过往车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3月3日

    痞老板

    2021-03-11

    4887
  • 安徽12家药店被省消保委点名

    3月9日,安徽省消保委公布了安徽省禁限塑新规消费专题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的12家药店中没有一家使用了可降解塑料袋,包括合肥大药房、百姓缘、国胜等较大规模的药店。据悉,本次市场执行情况调查,采用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针对国家规定于2020年底实行禁限塑的场所和物品。317家体察单位中,存在问题的有101家,占31.9%。调查结果显示,禁限塑新规执行情况较好的是大中型商超和较规模餐饮店;而药店、书店、小型超市(便利店)、餐饮外卖执行情况较差。如,本次调查12家药店中没有一家使用了可降解塑料袋,包括合肥大药房、百姓缘、国胜等较大规模的药店。来源:安徽商报融媒体

    追梦少女

    2021-03-10

    4865
  • 小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淮北这家物业公司被罚!

    据信用淮北获悉,2021年1月24日,将本单位负责管理的瑞景凯城小区的建筑垃圾交给铲车司机王现礼处置,并用农用车运输至烈山区赵集村随意倾倒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淮北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安论小分队

    2021-03-10

    4792
  • 混凝土运输不密封造成遗撒!马鞍山这家单位被警告处罚!

    据信用马鞍山获悉,马鞍山市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造成遗撒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马鞍山市深马混凝土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安论小分队

    2021-03-10

    4587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7起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1.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一、基本案情: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将其网站名“文联在线”更改为“中国文联在线”,并在该网站上共为他人发布稿件83份,收取费用1096元。“中国文联”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明确确定的简称,机构性质是群众团体,在相关行业群体中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且被公众所熟知。安徽八壹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中国文联”名称,将其网站名由“文联在线”改为“中国文联在线”的行为,使消费者误以为当事人与“中国文联”存在特定关系。经查当事人共计在该网站为他人发布稿件83份,收取费用1096元。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擅自将其网站名由“文联在线”改为“中国文联在线”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混淆行为,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49000元的行政处罚。2.合肥巢湖市巨某某虚假宣传销售三无口罩案一、基本案情:合肥巢湖市巨某某微信圈发布了“公安系统内部采购的一批医用口罩,20000只数量不多!简易包装,相信的来。”的信息。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月份从事一次性口罩的购销,且销售的口罩实际采购情况是:2020年1月31日以2.7元/只的价格在四川许某某处购买了6000只一次性口罩,2020年2月3日以3元/只在南京肖某某处购买20000只一次性口罩。当事人所采购26000只一次性口罩均无标识标签,总货款76200元整,共计销售出23900只一次性口罩,无偿赠送2100只,总销售货款81710元,合计违法所得11810元。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无标识标签一次性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合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810元、罚款210000元的行政处罚。3.亳州曹某某汽车用品店虚假宣传案一、基本案情:亳州市曹某某汽车用品店在其生产、销售的“金明赫”牌车用尿素溶液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注“CCTV上榜品牌”,且该标签没有标注生产厂家。经查,中央电视台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含有“CCTV上榜品牌”字样的称号或证书。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至立案调查时,当事人生产了金明赫牌车用尿素溶液1550桶,已销售1475桶,获利7825元,货值金额24450元。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合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4.淮南田家庵区东城平雪超市不正当竞争案一、基本案情: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淮南田家庵区东城平雪超市位于田大北路粮食三库内的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存放有1瓶白酒,白酒外包装盒标注有安徽赢酒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另外,当事人仓库内存放有印有宣特酒瓶的手提纸袋共1600个、外包装箱共1199个。上述白酒酒瓶等的包装、装潢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宣酒”白酒酒瓶等的包装、装潢近似,是当事人2016年12月提供酒瓶、酒盒、外包装箱、手提袋等委托某酿酒厂生产。经查,宣酒为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打商品,“宣”商标在白酒上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一直被持续使用至今,宣酒系列商标及商品从2007至2014年先后荣获不同荣誉及品牌称号,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宣特酒酒瓶的包装、装潢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宣酒酒瓶的包装、装潢在外观形状、颜色分布、标注字体的分布方式等主要部分均构成近似,足以造成混淆,引人误认为是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宣酒或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特定联系。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混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5.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一、基本案情:舒城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宣传展示自己的造城实力、运营能力和成功案例,促进房地产楼盘的销售,于2020年5月上旬策划并委托舒城大成户外广告有限公司制作“新滨湖看户型、比环境、低公摊就选孔雀城”内容的写真展板,安装在当事人营销中心展示和宣传。该写真展板内容为新滨湖孔雀城与其他公司某项目比较的文字和图片:左右面文字和图片从“造城能力、户型、真实价差实际面积相差、区域位置和居住环境”等五个方面,对新滨湖孔雀城和其他公司某项目比较。文字内容系当事人编辑,新滨湖孔雀城图片来源于孔雀城的效果图或示意图,其他公司某项目图片来源于网络截图,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文字和图片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通过上述文字和图片的对比,展示宣传新滨湖孔雀城,诋毁宣传其他公司某项目,误导购房客户认为杭埠经济开发区内新滨湖孔雀城楼盘优于新滨湖其他公司某项目竞争对手的楼盘,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六安市舒城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6.池州梁宏置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一、基本案情:池州梁宏置业有限公司在池州市贵池区中梁“熙樾府”小区商品房营销时,一是以宣传单页、实物样板房、展示院子分布图、置业顾问口头讲解等形式向消费者宣传承诺高层一楼均有前后院子,实际一楼并未规划院子;二是以宣传单页、样板房、沙盘、网络样板房VR视频展示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高层的顶复有南北露台且承诺南北露台由顶层业主使用,实际建成并无宣传的北露台,且顶层业主没有露台的专属权;三是通过沙盘、广告展板展示的沿街23号楼门面房与车行道路之间没有障碍物,实际建成后,在23号楼门前广场前砌有0.33米至1.35米高的挡墙,挡墙上加装了高度1.05米的栏杆,与宣传不符。经查,当事人开发的中梁“熙樾府”小区于2018年5月26日首次开盘,样板房和沙盘模型于2018年3月建成对外开放,涉案一楼商品房54户、顶楼商品房46户、沿街门面房8户,合同总金额约1.667639亿元。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58条、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7.黄山屯溪区黄口徽州土味道酒店虚假宣传案一、基本案情:屯溪区黄口徽州土味道酒店自2017年酒店开业时便开始制作售卖“长江华鱼”菜品,并且请广告公司制作写有“长江华鱼,专门请江鲜师傅操作等”字样的易拉宝广告牌摆放于该店进门口处用于宣传该菜品,当事人还在酒店大堂放置有展示该活鱼产品的玻璃鱼缸,并在鱼缸外玻璃上自制了纸质标签,用于介绍该鱼的名称、产地、单价和做法,其中名称为“长江华鱼”,产地为“铜陵”。经查,上列“长江华鱼”实为一种淡水养殖大口鲶鱼,上游供货商为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市场宝发水产品销售店,实际产地为湖北省或广东省,购进该鱼时供货商的销售单据上载明该鱼品名为“华鱼”,当事人为吸引顾客增加该鱼的名气,故意添加了“长江”和“专门请江鲜师傅操作”字样,但实际并没有请专门的江鲜师傅操作,制作该鱼的仅为该店的普通厨师,该广告牌上的“长江”和“专门请江鲜师傅操作”均为当事人虚构。二、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利用上述易拉宝广告牌、自制标签等形式在其经营的酒店内进行商业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改正、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胖的一本正经

    2021-03-09

    4647
  • 安徽通报:海底捞限期整改!

    “海底捞餐饮”个别从业人员工作帽佩戴不规范,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3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信息通告中指出: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市局做好验收。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通告中介绍,2021年1月27日,餐饮服务监管处在对淮北“海底捞餐饮”日常监管中发现此情况,该餐饮企业隶属淮北第一分公司。据了解,海底捞淮北第一分公司全称为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淮北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业务范围是餐饮管理、正餐服务等业务,注册地址在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16号万里大厦,负责人为周勋,无注册资本。 来源:安徽商报

    胖的一本正经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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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安一中扩建项目等3个项目获得省厅奖补资金1032万元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住建厅下达2021年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以奖代补资金,其中六安市“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获批省级二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宝业·君悦绿苑(西区)”等2个项目获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共获得奖补资金1032万元,占全省比例21.73%,居全省首位。目前,奖补资金均已下达至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按照《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并督促示范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抓好在建省级示范项目监督管理,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不定期开展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示范效益,形成适合六安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安论小分队

    2021-03-09

    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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