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萧县发布重要通告全县范围内所有公共浴池、足浴店等暂停营业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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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4
8月10日以来,安徽省淮河以南出现新一轮强降雨过程,部分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水位快速上涨,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等风险增大,防汛形势复杂严峻。连日来,各地迅速行动、主动应对,落细落实巡查防守和转移避险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围绕监测预警,各部门快速行动,省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连续发布了暴雨防范预警,发出《关于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紧盯强降雨落区,加强定点调度,督促各地落实防范措施;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连续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滚动发布暴雨预警信号;省水利厅紧盯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两大风险点,加强水利工程监控调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向相关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2.8万条。 据气象部门预测,强降雨时段出现在8月11日至13日,累计雨量大别山区和沿江江南100~200毫米,局部200~300毫米;江淮之间中部70~150毫米,局部160~260毫米。 “本轮强降雨最大特点是小时雨强强,容易造成局地内涝、山洪地质灾害,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非常必要。”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处长蔡正中说。 目前,安庆市紧急转移危险区群众192户331人,宿松县对493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性切坡建房户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宣城市持续调度预降南漪湖、港口湾水库水位,累计派出245组、923人次加强巡查防守;池州市派出4个工作组对小型水库、山洪灾害点等进行专项检查;六安市出动各类巡查人员3500余人,提前组织83人转移避险;合肥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118人。 目前,强降雨仍在持续。据介绍,下一步,各地将继续严阵以待,加强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临灾预警,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持续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城乡内涝防范、高水位河湖库的巡查防守,做好值班值守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发生险情快速高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1-08-13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留言咨询:蒙城北路车流量很大,请问政府有没有修高架的规划? 今天,合肥市政府网站公示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此问题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蒙城北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目前暂无修建高架快速路的计划。
2021-08-13
据巢湖市卫健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巢卫医罚﹝2021﹞19号”显示,巢湖康平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巢湖卫健委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警告并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
2021-08-13
据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2021年8月2日,合肥市瑶海区圣凯建材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市场监管所对合肥市瑶海区圣凯建材经营部作出没收侵权圣戈班“杰科”轻钢龙骨18783根、罚款250000的处罚决定。
2021-08-13
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发布虚假广告……今年以来,为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净化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环境,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8月13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庐江县于民小饭桌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6月9日,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庐江县于民小饭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0年11月30日,主要提供托管就餐服务与作业辅导,在其经营场所标有"惠民托管辅导中心"字样,并张贴周末班、暑假班、寒假班、拼音班、幼小衔接辅导等服务清单,但未在经营场所内公示收费标准,属不标明价格行为。 当事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60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庐江县洪某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4月30日,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洪某经营的位于庐江县庐城镇的"安馨托管城西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自2020年5月在其经营场所内开办校外辅导机构,但未在经营场所内公示课程辅导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属不标明价格行为。当事人原准备加盟庐江县某教育学校有限公司,后因消防原因,未能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当事人共有教室3间,教师5名,学生55名,自开办校外辅导以来,共收入16000元,利润7000元。 对当事人无证无照办学行为,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无证办学行为通报庐江县教育主管部门。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内公示课程辅导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庐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蒙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被罚 2021年5月20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蒙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从事小学文化课辅导培训业务,店内张贴有小学学科课程辅导班海报,但未公示课程辅导培训收费标准,属不标明价格行为。 当事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长丰双墩镇爱萝卜机器人信息咨询服务部未明码标价被罚 2021年5月20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长丰县双墩镇爱萝卜机器人信息咨询服务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悬挂"爱萝卜科技教育中心"牌匾,主要从事乐高机器人组装技能培训,但未在经营场所内公示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属不标明价格行为。 当事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明码标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长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德安信教育有限公司混淆行为案件 2021年1月11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安徽瑾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瑾浩会计)举报,称安徽德安信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备案运营的网站在"百度"搜索中使用"瑾浩会计"作为标题进行网络推广,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 经查明,当事人与瑾浩会计分别以"臣信会计"、"瑾浩会计"的简称开展会计教育培训的主营业务。当事人与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将其在互联网开设运营的"臣信会计"网站进行商业推广,以达到扩大业务的目的。当事人自行操作在"百度"搜索后台账号新增"瑾浩会计"作为关键词,当通过"百度"搜索"瑾浩会计"后,结果页面第一位显示标题为"瑾浩会计-臣信会计学校-全国连锁品牌-合肥九大校区"的网站竞价排名广告链接,以及"瑾浩会计臣信会计学校会计实操……"的链接描述,点击该广告链接,实际进入当事人开设的"臣信会计"网站。 另查证,"瑾浩"是安徽瑾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第35类(会计;绘制账单、账目报表;商业审计;税务申报服务等)、第41类(培训;教育;职业再培训;安排和组织培训班等)的注册商标。办案单位认为,瑾浩会计在关注会计教育培训的合肥受众中具有一定影响,且当事人作为会计教育培训的从业者,比一般受众更了解瑾浩会计的知名程度。 当事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荣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5月9日,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合肥荣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在培训广告中对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执法人员随即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6月25日与他人签订设计合同委托设计产品广告,支付广告制作费用600元。2017年7月,当事人在其网站"合肥荣博电脑培训学校" 的学校简介网页上发布了包含"我们承诺包教包会"内容的宣传广告。 当事人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包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世纪华英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2月3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安徽世纪华英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关"合肥华英教育培训学校"的违法广告。 经查明,当事人与"合肥华英教育培训学校"属同一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地址注册的两个主体。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华英专升本"上发布有"经验分享之安徽某大学护理全省状元及生理解剖满分状元徐某" "经验分享之高数满分状元田某"等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证明的违法广告,上述内容系当事人取材自"合肥华英教育培训学校"学员的经历,由当事人编辑并上传发布的,用来证明这些学员在"合肥华英教育培训学校"培训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另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连续6年本科院校的总分状元和单科状元几乎均出自华英""升学率高,省内唯一"等没有事实根据的虚假内容。当事人与"合肥华英教育培训学校"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涉案广告费用为2000元。 当事人擅自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做推荐证明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分别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及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费用20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点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1年1月18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合肥点墨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合肥中徽专升本"发布"性价比高,价格实惠,是医药类学生升本的最好选择""中徽专升本2020届考前冲刺集训营 安徽省医药类专升本领跑者"等字样的广告。 2021年1月18日,办案单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网站进行网上核查,保存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后,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2020年1月1日,当事人与合肥某图文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该公司负责当事人网站"合肥中徽专升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图文美化工作,费用为1000元。当事人收到制作好的图片后,自行编辑相关内容,并发布到网站上。2020年3月,当事人进行网站布局调整时,在其首页发布了含有"高性价比-价格实惠,是相关专业学生升本的最好选择!"等字样的首页轮播广告。2020年3月6日,当事人发布的"2020考前冲刺集训营,助您轻松备考"文章中含有"中徽专升本2020届考前冲刺集训营 安徽省医药类专升本领跑者""高性价比,价格实惠,是医药类学生升本的最好选择!"等字样的广告,该篇文章浏览量274人次。其中"领跑者""最好选择"等字样表述没有相关依据,属虚假广告。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000元。 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21年3月31日,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经查明,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2021年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优惠促销活动宣传海报,活动起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至6月30日,海报中使用了"原价"表述。经查证,当事人在此次促销活动前,从未开展过"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并未达成过"原价"交易,涉嫌虚构原价。 当事人对从未开展过的"2021年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使用了"原价"的表述,误导消费者认为当事人在本经营场所开展过相关课程,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认定的"虚构原价"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瑶海迅升培训学校未明码标价案 2021年3月31日,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合肥瑶海迅升培训学校没有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涉嫌存在未明码标价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开展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服务时,未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价格等信息,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标明价格"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08-13
8月12日,宁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寻找杭州无症状感染者我市14名密切接触者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的通告》,公布了宁国市14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 通告称,2021年8月11日下午15时59分,宁国市疾控中心收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8月4日宁国市14人与杭州市钱塘新区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乘坐同一航班,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该14名密切接触者8月5日自主核酸检测均为阴性,8月11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均已落实集中隔离措施。14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共228人,均按要求落实了隔离措施,8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14名密切接触者的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刘某活动轨迹: 8月6日:11:00-11:40在邂逅花园就餐,11:40-12:00在印象小吃店就餐,12:00-12:30在大润发超市购物。 8月7日:16:15-16:40到大润发超市购物,19:30-22:30在锦苑广场贤合庄就餐。 8月8日:11:05-12:30在锦苑广场点兵点将就餐,12:30-14:00在鸿伟路对面华界V沙理发。 8月9日:13:30-13:50在中国黄金店。 8月10日:15:30-16:00在大润发超市购物。 8月11号:8:30-9:00左右在老晏家吃早餐。 2.刘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7:30-18:00在乔治美容店理发,18:00-20:00在张记土菜馆108号包间就餐,21:30-23:55在浙家小厨二楼金华厅就餐。 8月6日:14:00-15:30在宁国大道旁热度健身房健身。 8月7日:13:30-15:00在宁国大道旁热度健身房健身。 8月8日:15:20-17:00在宁国大道旁热度健身房健身, 18:00-19:30在渝水情火锅店就餐,19:30-21:20在“和天下”KTV唱歌。 8月9日:8:00-8:30在河沥社卫中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3.林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8:19-19:30在张记私房菜凤行厅108包厢就餐,19:35-20:30带其子至市人民医院西区接种疫苗。 8月9日:14:30-15:00在市中医院接种疫苗。 8月10日:18:00-20:00在天香牛尾888包厢就餐。 4.朱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5:47-17:25在华贝广场天域华府足浴。 8月6日:17:00-19:30在巨浪谷游玩,20:30-22:35在宁国影城3号厅看电影。 8月7日:10:30-11:12在大润发购物,20:30-21:05在沪上阿姨润城店买奶茶,21:30-22:30在北园路二罗卜龙虾馆就餐。 8月8日:18:00-21:00在听食语中餐厅大厅就餐。 8月9日:12:15-12:30在河沥溪杨帆造型理发,20:50-23:50在豪生名爵KTV555包厢唱歌,8月9日23:50至次日凌晨1:20分在潮人龙虾馆宵夜。 8月10日:14:00-15:34在华贝广场尚瑜泰按摩店,18:00-20:00在温州一品捞火锅店就餐,20:00-22:00在宁国御耳宫采耳文号旗舰店。 5.杨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5:30-15:50在健康大楼一楼体检。 8月6日:15:30-16:10在凤凰城聚峰国际护肤造型会所理发,18:00-19:30在洲洲土菜馆就餐。 8月7日:14:00-16:00在宁城北路三福时尚、俏佳银、银饰之家、亚一金店逛街购物,18:00-19:20在杨记跑马汤饭店二楼就餐。 8月8日:10:00-11:00在凤凰城聚峰国际护肤造型会所理发,11:18-12:30在明同大酒店3店就餐,18:00-18:30在东风路青石老街就餐。 8月10日:22:40-23:30至北园路小根龙虾大厅就餐。 6.邱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0日:在八姐烤肉店上班。 8月6日:16:30-17:10在津河西路苏果超市旁UH美发店理发。 8月8日:11:30-12:30在万家漂流附近云瀑山庄就餐。 8月9日:17:30-19:00在联丰龙虾馆就餐,20:00-22:00在宁阳西路上海花苑B区对面“和天下”KTV唱歌。 7.熊某活动轨迹: 8月5日-8月11日:在河沥溪商贸街老熊烟酒店上班。 8月6日:3:30-4:18在锦苑广场对面安庆佬炒面就餐。 8月7日:19:50-20:20在灵感理发店理发。 8月9日:18:00-19:30在外滩屋顶中餐厅就餐,20:30-22:00到宁国影城2号厅看电影。 8月11日:3:00-7:00在易德幼儿园排队报名。 8.任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21:04-21:26在肯德基苏果超市店就餐。 8月7日:13:28-17:48在上乘青年汇茶楼,19:57-20:55在大润发超市购物。 8月8日:19:07-19:47在华贝广场尚瑜泰按摩店。 8月9日:17:32-19:15在联丰龙虾馆就餐,20:00-21:50在“和天下”KTV唱歌。 8月10日:19:00-20:30在金足堂二楼包厢足浴。 9.杨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8:19-19:49在张记私房菜凤行厅108包厢就餐。 8月6日:15:45-16:34在锦苑广场内“TOP理发店”理发,16:35—17:20在宣酒散白酒宁国直营店,17:38-19:22在华贝广场尚瑜泰按摩店一楼606包厢。 8月7日:14:30-15:00在宁国大道热度健身房二楼健身。 8月8日:18:59-19:43在渝水情火锅店一楼大厅就餐。 8月9日:15:00-18:00在港口镇海尔专卖店,18:40—19:00在市人民医院本部住院部(2号楼)八楼泌尿外科探视病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9:30—19:50在“和天下”KTV6666包厢。 8月10日:17:10-17:49在华界V沙美容店(宁国花园东门店)理发,19:49-22:09在华贝广场中影国际1号巨幕厅看电影。 10.储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8:00到市医院做核酸检测,10:00到宁国拉面就餐,15:00到天域华府足浴。 8月7日:16:00左右到津河水果行买水果。 8月8日:18:00-21:00在听食语餐厅就餐。 8月10日:14:00-15:34在尚瑜泰按摩店,22:00-23:40在台北KTV唱歌。 11.姚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6:00-17:00在华贝广场华府天域足浴。 8月6日:19:00-20:00在华贝广场莱美健身房健身。 8月8日:19:00-21:00在听食语餐厅就餐。 8月9日:上午9:00左右在市医院西区附近老奶面馆吃面,后去市医院西区接种疫苗,10:00左右离开。 8月10日:13:00-15:00在华贝广场尚瑜泰按摩店,17:00去殡仪馆,19:00-20:00在河沥溪金金农家饭店就餐。 12.胡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5:30-17:00在华贝广场天域华府足浴。 8月6日:20:40—21:00在南门山岗“七货街”购物。 8月8日:18:30-20:44在听食语中餐厅就餐。 8月10日:13:40-15:20在华贝广场尚瑜泰按摩店。 13.黄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8:30-20:00在张记私房菜108包间就餐。 8月10日:18:00-20:00在天香牛尾饭店888包厢就餐。 14.熊某某活动轨迹: 8月5日:18:19-19:45在张记私房菜就餐。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密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前提下(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属地统一安排,于8月13日上午9:00到指定临时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用公勺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非必要不外出,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1-08-13
8月12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布2021级本科生入学须知,明确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00-17:00 。 根据安排,8月28日,新生参加入学考试(英语、计算机、数学、物理),8月29日开始新生军训,9月13日正式上课。 据介绍,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门开设了“绿色通道”,学生可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来校报到时经所在院系审核、学校批准,先办理学费缓缴和入学手续,之后学校再根据每个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帮扶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其中一种,最高贷款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另外,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入学报到时不需缴纳学费,来校后凭《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绿色通道”报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提醒,选择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提前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开学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551-63602793。
2021-08-13
记者从省税务局获悉,日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第四十九号公告)发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去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也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授权地方在3%~5%的税率幅度范围内决定本地区适用税率,以及决定部分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对我省近三年来契税征收情况进行结构性分析,参考其他省份特别是苏浙沪三地做法,充分征求省、市相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意见,按照立法程序形成《决定(草案)》,报省政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决定》明确,我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按照税制平移、税负不变的立法思路,该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在执行,《决定》的施行不会影响个人享受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2021-08-13
记者8月12日获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安徽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35年,全省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村庄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房和村庄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85%;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和40000个左右美丽乡村自然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 农房选址有要求 灾害易发地段不建房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农房建设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选址应综合考虑水文、地形、地质、风向、污染源、耕作半径等因素,不在陡坡、冲沟、行洪河道、行蓄洪区、低洼地、矿产采空区、地质塌陷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同时,农房和村庄建设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顺应地形地貌,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 并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的中心村聚集。农房布局要根据不同住户情况和农房类型集中布置,宜以联排形式为主,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设农房。 农房按图建造 同步设计卫生厕所 在农房的建造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农房建设要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要统筹主房、辅房、院落等功能,做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鼓励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充分考虑适老化功能需求。要完善水、电、气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 同时,新建农房要满足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并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此外,还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 不拆传统民居 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制度,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保护利用的方向和底线,禁止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传统村落中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周边环境相协调,营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环境。并鼓励发展民宿、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 在保护塑造乡村风貌方面,则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古桥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 农房建设既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以及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还要体现地方色彩、乡村风貌,并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防止大拆大建、刷白墙、西洋化。村庄建设坚持分类引导,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地区更具错落有致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山区更具生态山村风貌。 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确保村村有保洁 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压缩式中转站和转运车辆等转运设施配置建设,提高中转站转运能力。合理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 鼓励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控农村新增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构建美丽乡村 实施方案还提出,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供水入农房。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直接燃烧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进燃气下乡。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鼓励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综合利用,室外公共场所可兼做集市集会、文体活动、农作物晾晒与停车等用途;室内公共活动场所,除必须独立设置之外的,可兼顾托幼、托老、集会、村史展示、文化娱乐等功能。保持村内街巷清洁,做到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无乱埋乱倒、无乱堆乱放,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
2021-08-13
8月12日,安徽省疾控中心发布《关于近期安徽省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的健康提示》,安徽省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所在城市如有中高风险地区,请务必配合当地落实防疫政策,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近期不来皖或暂缓返皖。 提示中称,安徽省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需重点关注当地及国内有疫情地区公布的感染者行程轨迹,一旦发现与感染者在轨迹上有重叠,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与核酸检测等措施。 安徽省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所在地如为中高风险地区,请务必遵守当地疫情防疫政策,积极配合做好隔离与核酸检测等措施。近期原则上不得来(返)皖,如必须来(返)皖,务必提前向目的地防疫部门和社区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同时,安徽省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所在城市如有中高风险地区,请务必配合当地落实防疫政策,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近期不来皖或暂缓返皖,避免感染和导致疫情播散。如必须来(返)皖,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切不可冒用他人核酸检测证明。 此外,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在外务工、旅行、经商等人员,请在当地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高接种覆盖率,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2021-08-13
8月1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1年第59号)通告。通告显示,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惠丰国药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铝酸铋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特拉唑嗪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清肺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止咳桃花散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苍术(麸炒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总灰分和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湖南柳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标示为湖南华夏湘众药业饮片有限公司、遵义市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胡(醋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惠丰国药有限公司、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阳春八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达红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恒中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桑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1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品种名称标示生产企业批号规格检品来源抽样环节检验依据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机构复方铝酸铋片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21032901复方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不符合规定[检查](重量差异)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盐酸特拉唑嗪片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11200042mg(按特拉唑嗪计)包头升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溶出度)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五家渠新安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南路店经营川贝清肺糖浆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20210301每瓶100毫升武汉鑫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二册不符合规定[检查](微生物限度)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止咳桃花散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200401200401每袋装0.6克山东久典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07782006不符合规定[鉴别]((6)薄层色谱)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云南畅恩医药有限公司经营陕西伟业医药有限公司经营重庆医药集团陕西有限公司经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普济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经营200402经营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吉林省三江医药有限公司经营苍术(麸炒苍术)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201201/上海沪东医院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鉴别](薄层色谱),[检查](总灰分),[含量测定]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柴胡(醋北柴胡)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200801/重药控股湖南民生药业有限公司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杂质)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柳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10201湖南柳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湖南华夏湘众药业饮片有限公司201027湖南医药集团郴州有限公司经营[性状]遵义市银花药业有限公司20200301遵义市银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桑叶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201101/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安徽惠丰国药有限公司201101湖北神农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阳春八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0501阳春八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广西达红药业有限公司20201001广西达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贵州中恒中药有限责任公司20190801贵州中恒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四川省泓圃药业有限公司200401重庆山河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00401陕西咸阳百姓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210302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2021-08-12
如期而至的大雨覆盖了安徽省淮河以南大部分区域,部分地区因雨量较大出现了积涝。省气象台昨日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据气象部门预计,今明两天降雨在我省还会持续。 气象专家预计11~13日我省南部有一次强降水过程,并伴有局地雷暴大风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其中12~13日大别山区、江淮之间南部和江南部分地区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最大小时雨强40~70毫米,局部超过80毫米;14~16日大别山区和沿江江南仍有较明显降水,部分地区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气象专家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工作;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2021-08-12
为加大来安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行车、停车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来安县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现在来安县新增“电子警察”、“电子卡口”、“违停抓拍”等设备(其中新增电子警察4处、新增电子卡口7处、新增违停抓拍系统9处)。具体位置公告如下:一、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及具体位置1、来安县公园大道与新丰路交汇处2、来安县公园大道与红丰路交汇处3、来安县大英镇S435省道与大雷路交汇处4、来安县施官镇F001连接线与施独路交汇处二、新增道路卡口设备及具体位置1、来安县施官镇SF01省道8KM+200M处2、来安县施官镇SF01省道8KM+800M处3、来安县滁州大道贺家楼往北200M处4、来安县滁州大道宁洛高速大桥往北200M处5、来安县G435国道449KM+840M处6、来安县G435国道447KM+740M处7、来安县G435国道444KM+400M处三、新增违停抓拍设备及具体位置1、来安县水口镇中心街与农贸街交汇处往东80米处2、来安县水口镇治超站往西100米处3、来安县水口镇文卫街与呇味街交汇处4、来安县水口镇文卫街与清水路往东80米处5、来安县水口镇文卫街与清水路往南90米处6、来安县水口镇文卫街与主南街往东90米处7、来安县武集X017与Y011交汇处8、来安县武集X017与Y011交汇处往西200处9、来安县武集X017与Y011交汇处往西500处以上卡口设备将于2021年8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以上路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此公告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8月11日
2021-08-12
8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厅近期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涉及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12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出免罚规定。 根据这份免罚清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以及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 娱乐场所方面,对未按照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以及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同时,对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在文旅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的,予以免罚。 此外,旅行社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或者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软件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 此次制定出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