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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巢湖市卫健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巢卫医罚﹝2021﹞19号”显示,巢湖康平医院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巢湖卫健委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警告并作出罚款2万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