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7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19日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7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月19日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2023-02-06
春早人更勤,奋斗正当时。2月3日,记者从合肥市重点局获悉,立春将至,大建设市级重点工程迎来全面复工,奋力实现首季“开门红”。在政务区休宁路与月山西路交口西南角,合肥市为民服务用房项目开年后进入施工冲刺阶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项目将重点打造全市首个民防教育体验馆,展馆内容涉及人防民防、应急、地震、气象、卫健、消防救援等板块,共划分为三大主题展厅以及配套的延伸空间。未来,这里会是合肥人综合性民防科普教育的重要平台,在体现地域特色性、知识实用性的同时,营造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艺术空间,突出人防、公共安全主题元素。该体验馆以“居安思危 共铸安全”为主题,设计防空防灾科普主线,以青少年、中小学生为主要参观群体,同时满足市民群众、外地游客的参观需求。展馆由序厅、人民防空厅、公共安全厅、科普教室、公共空间等部分构成,规划引入一批互动项目,引导广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科学识灾防灾,普及避险自救技能,提高城市应对灾害和安全事件能力。过完春节后,合肥市为民服务用房项目已进入了装饰装修收尾期。目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精装修完成90%,幕墙完成97%,智能化完成70%。作为政务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工程,完工后将方便市民生活,进一步完善合肥科教及宣传功能。接下去,项目将加快实现竣工交付,并全面展开布展工作。在全市重点工程工地现场,工人们有条不紊地抓紧生产,重型设备交叉穿梭,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截至目前,在建的72项大建设市级重点项目全部复工,定目标、抓项目、赶进度、保生产,有序复工加速建设。放眼过去的一年,合肥市重点局共承担各类建设项目119项,道路桥梁、文教卫体、重大场馆等各类民生工程齐发力,再创佳绩。今年,市级重点工程将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建设品质与速度,更好地助力合肥高质量发展。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文
2023-02-04
日前,市民杨某和郑某在建行庐阳支行的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窗口,一站式完成了资金托管、买方贷款审批、签订银行和交易双方三方协议、税费缴纳、带抵押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登记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手续。标志着合肥市开启了“带押过户”银行网点全流程、一站式登记新模式。对交易双方来说,以前过户需要往返银行、登记大厅三四次,现在在银行一次性就能办好过户、贷款、登记等手续。自2022年9月22日合肥市在全省首推“带押过户”以来,已经办理了200多笔“带押过户”登记业务。记者从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目前实施“带押过户”只有建行,在全市开设了三个点,庐阳支行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窗口已经开始办理一站式登记新模式。下一步,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与多家银行进行合作建设不动产登记银行一站式服务延伸窗口,推动跨行“带押过户”落地见效,着力提升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效能。在“带押过户”模式下,未解除原抵押状态的房产过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不仅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充分保障抵押不动产依法转让,还实现带抵押房产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同步办理。在保障线下业务运行顺畅的基础上,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优化“不动产+金融”领域深度合作,从统筹谋划、系统建设、流程优化、技术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精准发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系统贯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借助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将不动产登记大厅“搬到”银行网点。银行在PC端辅助申请,群众在手机端核验,网上缴纳税费,自助打证和领取电子证照,“带押过户”所涉登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登记申请材料全部电子化,实现房屋交易全链条、各环节在银行网点“一点集成办、一次就办好”。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 通讯员 王国堂
2023-02-04
哪里危险哪里就有“消防蓝”的身影。为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近日,合肥为“蓝朋友”们发放福利!从今年1月17日起,合肥市在职、残疾、退休消防救援人员(含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免费乘坐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可凭借有效证件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领取专属的公共交通出行卡。全市范围内申办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制卡和年审等服务工作
2023-02-02
1月30日,记者从合肥新站高新区获悉,少荃体育中心项目正在加速推进,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已完成封顶,今年底将竣工交付。建成后,少荃体育中心的体育馆将成安徽省内体量最大、功能最全的体育馆。 少荃体育中心位于新站高新区东方大道与卧龙湖路交口西南侧,紧邻4号线地铁口,总占地面积约250亩,总投资11亿元,包含一座甲级体育馆、室外400米跑道田径场的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服务配套用房等在内的城市体育公建设施。 少荃体育中心建设的体育馆是目前安徽省内体量最大、功能最全的体育馆,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馆内设计为U型看台,包含约8000个固定座椅,2000个活动座椅,配有34个包厢,可承办国际性赛事和赛会制比赛,也可为大型商业演出、大型演艺活动等提供高规格的服务。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体育馆主体结构已于2022年6月底封顶,计划于1月31日正式复工,并在今年6月实现幕墙、金属屋面完工,整体形象全面呈现。 值得一提的是,少荃体育中心项目还利用停车场工程建设了一座体育公园。近期,合肥首个带上部“盖板”结构的停车场项目——4号线龙子湖路停车场盖体子单位工程顺利通过验收。这个停车场盖体工程上部是一座体育主体公园,总用地面积约9.89万平方米,包含1个标准400米跑道及足球场,在节约土地资源的同时,又有效改善了周边市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少荃体育中心项目还建有约5万平方米的特色商业服务空间,定位为体教融合服务、家庭亲子娱乐、休闲健康生活服务功能,将与体育馆、体育公园形成高水平竞赛表演、主题商服空间、健康休闲活动为一体的核心生态聚集区。
2023-01-31
封路公告 根据市大建设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四里河路(银杉路-潜山路)工程定于2023年2月4日00:00时对施工范围内道路进行第二阶段封闭施工,拟采用以下交通组织方案: 一、四里河路(银杉路-潜山路)地面道路全封闭,封闭时间230天。 二、封闭四里河路(潜山路以南100米范围)两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部分快车道,保留中间双向七车道及人非混合道通行,封闭时间53天。 封闭期间,行人、非机动车经农科南路绕行,过境车辆经临泉路、大房郢路、怀宁路、清溪路、西二环等周边道路绕行,沿线单位及小区可通过周边路网绕行。 特此公告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1月28日
2023-01-29
1月27日,伴随着假期结束的,还有冷空气的影响。1月剩下的几天,安徽气温开始反弹。2月开始,冷空气又要来打卡,带来降温的同时,还将给淮河以南带来雨雪天气。 小长假结束,假期一直在线的冷空气要告假几天养精蓄锐了。未来几天,安徽省气温开启上升模式。气象部门预计,1月28日至31日,安徽省气温将明显回升,其中1月31日全省最高气温普遍可以达到15~18℃,江淮大地一派暖洋洋的早春景象。 1月27日,开始进入五九,寒冷的季节还没有结束。面对1月底这几天暖洋洋的天气,冷空气当然不会善罢甘休。 进入2月份,冷空气又迫不及待要开工了。受一股冷空气影响,2月1日至2日安徽省平均气温自北向南将先后下降4~6℃。这股冷空气还将带来降水。气象部门预计,1月28日至31日全省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2月2日后淮河以南多阴雨天气,其中山区可能出现雨夹雪或雪。
2023-01-28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我省经济顶住了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主要指标增长快于全国、长三角靠前。2022年,我省全年生产总值4504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5%。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2022年,我省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逐季向好的特点。 数据显示,2022年我省第一产业增加值3513.7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18588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22943.3亿元,增长2.2%。 去年全年,我省工业生产较快增长,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占比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1%,比全国高2.5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3%,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上年的13.6%提高到14.2%。工业新产品中,光纤产量增长23.6倍,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分别增长67.5%和33.6%。 2022年,全省服务业保持恢复,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2%。节能环保、互联网平台等新兴领域增势强劲,营业收入分别增长44.8%和38.9%。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2.7%,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分别增长84.3%和22.9%。 此外,我省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畜牧业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971.4万亩、比上年增加7万亩;粮食产量820亿斤,居全国第4位,增加2.5亿斤,实现“十九连丰”。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2022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升,制造业投资增势强劲。数据显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比全国高3.9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7.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44.8%。 据介绍,去年全省大项目、好项目增多,全年新开工50亿元以上项目78个、同比增加63个,其中百亿元以上项目16个、同比增加12个。 同时,市场销售保持增长,绿色智能商品持续旺销。限额以上单位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2.8倍,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增长2.4倍,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分别增长98.5%和86.1%。 另外,我省对外贸易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7530.6亿元,比上年增长8.9%,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763.7亿元,增长16.4%。出口产品中,汽车出口增长104.6%,太阳能电池出口增长52.9%,笔记本电脑出口增长24.4%。 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在经济持续恢复的同时,2022年,我省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9.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上年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78.9亿元,增长10.4%。 我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居民收入同比增加。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9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745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比全国高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33元,增长4.9%,比全国高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5元,增长6.5%,比全国高0.2个百分点。
2023-01-28
截止到1月26日12时30分路段路况:接交警指令,因车流量大:合肥绕城高速:梁园入口临时封闭。界阜蚌高速:太和、界首(南区)、利辛西入口临时封闭。盐洛高速:泗县、灵璧入口往泗洪方向临时封闭。滁新高速:新蔡往合肥方向颍上服务区入口临时封闭。车多缓行:合肥绕城高速:六安往南京方向路口枢纽路段。合六叶高速:叶集往合肥方向752公里至747公里处(大顾店互通附近)路段、690公里至686公里(六安北收费站以东10公里,金安区境内)路段。芜合高速:合肥往芜湖方向试刀山隧道、马鞍山西枢纽路段。京台高速庐铜段:合肥往铜陵方向1174公里处(花园站以南8公里,枞阳县境内)。京台高速合徐段:合肥往徐州方向朱圩子枢纽至皖苏省界路段。沪渝高速:安庆往芜湖方向395公里至389公里(铜陵市境内)、379公里至373公里(铜陵市境内)路段。沪渝高速合安段:安庆往池州方向482公里处(安庆大桥站路段)。沪渝高速宣广段:宣城往广德方向240公里处(誓节互通附近,广德市境内)、251公里(十字收费站以西6公里处,郎溪县境内)路段。德上高速:淮南往合肥方向768公里至771公里处(高店互通路段,肥西县境内)。宁芜高速:马鞍山往芜湖方向59公里至62公里处(青山河大桥至姑山矿铁路立交路段)。六武高速:武汉往六安方向666公里至661公里处(李集隧道附近,金寨县境内)。滁新高速:淮南往滁州方向41公里(藕塘站以东6公里,滁州市境内)至31公里(皇甫山服务区以东7公里,滁州市境内)、41公里至32公里(皇甫山服务区附近,滁州市境内)路段。徐明高速:徐州往明光方向136公里至明光枢纽(桥头服务区以南9公里附近,明光市境内)路段。六武高速安徽段:武汉往六安方向635公里至630公里(槐树湾隧道附近,金寨县境内)路段。盐洛高速:宿州往泗洪方向长沟枢纽至331公里(灵璧站以东4公里,灵璧县境内)路段。黄浮高速:江西往黄山方向31公里至26公里(黄山市黟县境内,黟县站以东3公里)路段。接交警指令,春节管制:合肥绕城高速:岗集、双墩、三十头、梁园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蜀山、金寨路、包河大道、集贤路、南淝河路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三超车辆上高速。合六叶高速:六安北、姚李、大顾店、叶集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六武高速:金寨仙花、金寨、古碑、丁埠、天堂寨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合宁高速:大墅、全椒西、吴庄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沪武高速:采石矶、太白岛、郑蒲港、含山南、林头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超车辆上高速。天天高速:滁州东、滁州南、全椒东、半塔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无为入口禁止剧毒危化品运输车辆上高速。香泉、和县西、和县北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超车辆上高速。滁州支线:黄栗树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蚌合高速:长丰南、杨庙、吴山、官塘、淮南东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徐蚌高速:固镇东、洪集、王庄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徐明高速:五河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渔沟、泗县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辆上高速。合徐高速:双庙、永康、九梓、蚌埠、涂山怀远、蚌埠西、鲍集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宿州、宿州南入口禁止超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上高速。界阜蚌高速:界首、太和、蒙城、利辛东、利辛、利辛西、怀远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滁新高速:毛集、淮南西、淮南、滁州西、藕塘、定远南、永丰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道。颍淮大道、阜南、老集、临泉、阜阳南、颍上、颍上东入口禁止三超车、危险车上高速。济广高速:阜阳东、袁寨、南照、香隅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上高速。潜山南、腊树、武昌湖、望江北、华阳入口禁止剧毒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京台高速合安段:严店、方兴大道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三超车辆上高速。合安高速:桐城、怀宁、安庆、安庆北、安庆大桥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安东高速:东流、东至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辆上高速。庐铜高速:横埠、花园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铜黄高速:九华山、陵阳入口禁止三超车和危化品车辆上高速。铜陵南、太平湖、东黄山、黄山北门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黄塔桃高速:五城、岭南、龙田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上高速。铜黄高速:屯溪西、徽州区、黄山南门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盐洛高速:亳州北入口危化品车禁止上高速。宿州北,宿州东、灵璧、泗县、淮北南、濉溪、铁佛入口禁止超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上高速。泗县、灵璧入口危化品车需检查通行证行驶路线,合格后方可上高速。德上高速:涡阳东、涡阳北、孔城、吕亭、舒城西、汤池、凤台北、凤台、寿县、安丰塘、安丰、三觉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砀山北、砀山、枞阳北、枞阳东、池州西、梅村、石台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辆上高速。连霍高速:萧县东、萧县南、张庄寨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超限车辆上高速。芜合高速:芜湖主线、湾沚入口禁止剧毒危化品车辆上高速。溧芜高速:横岗、水阳入口禁止剧毒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宁芜高速:芜湖东、峨山路、芜湖南、峨桥、繁昌入口禁止剧毒危化品车辆上高速。马鞍山南、当涂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三超车辆上高速。沪渝高速:大渡口、殷汇、池州、九华山北、铜陵、铜陵东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辆上高速。太湖、宿松、车轴寺入口禁止剧毒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高速。宣广高速:宣城东、宣城西、十字(北)入口禁止剧毒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广德、广德西、广德东、十字(南)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宣桐高速:孙埠、宁国北、宁国、中溪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溧宁高速:杨滩、甲路、胡乐、金沙、绩溪、五渡、武阳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上高速。郎溪东入口禁止剧毒化学品车辆上高速。长深高速:天长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服务区、加油站停业:宁芜高速:太白服务区出入口封闭,预计12月30日结束。芜合高速:福山服务区暂无加油和餐饮服务。其他路况:滁宁高速:三界、黄泥岗、滁州北、汊河新区、曹庄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节假日管制)。蚌明高速:洛阳往南京方向138公里至134公里、144公里至147公里车多缓行。蚌埠北、小岗村、明光西、明光东入口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节假日管制)。凤阳支线:刘府、凤阳、凤阳东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上高速(节假日管制)。蚌五高速: 1.节假日期间:单滩、浍南、蚌埠东入口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双向24公里+225米处至76公里+225米处禁止通行。2.平时:浍南、蚌埠东入口每日23:30至次日6:00禁止危化品车上道,每日1:30至5:00禁止大客车上道。芜湖长江大桥:因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接线工程升级改造施工需要,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及南岸接线合肥至芜湖方向进行封闭施工,仅芜湖至合肥方向保持通行,预计5月30日结束。芜铜高速:无为南、无为西入口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高速。铜陵公铁大桥:铜陵北入口禁止危化品车及超员、超载、超限车辆驶入高速。明合高速:苏湾、夏阁入口禁止危化品车、三超车上道。亳阜高速:亳州东、亳州南、太和东入口禁止七座以上客车,三超车、危化品车辆上道。封闭施工信息:宁芜高速:1.芜湖枢纽合肥往马鞍山方向、铜陵往合肥方向匝道封闭。2.芜湖枢纽马鞍山往宣城方向匝道封闭、宣城往铜陵方向匝道封闭、宣城往马鞍山方向匝道封闭、合肥往铜陵方向匝道封闭。3.双向55公里至57公里路段进行太白互通改扩建施工,太白出入口封闭,预计12月30日结束。4.双向30公里处进行马鞍山北互通改扩建施工,马鞍山北出入口封闭,预计9月30日结束。5.马鞍山往芜湖方向42公里+922米处至45公里+055米处进行改扩建施工,马鞍山往芜湖方向主线封闭,车辆导改至保通线行驶。预计6月30日结束。6.双向62公里+600米处至67公里+700米处进行改扩建路基拼宽施工,芜湖往马鞍山方向主线封闭,车辆导改至马鞍山往芜湖方向半幅双向通行。预计1月31日结束。 固蚌高速:洪集收费站入口往南京、洛阳方向匝道以及出口洛阳往南京方向、南京往洛阳方向匝道封闭施工,车辆暂时无法通行。仅固镇方向车辆可从洪集收费站上下高速。
2023-01-26
1月20日,从合肥轨道交通集团获悉,为满足春节期间乘客出行需求,合肥轨道交通对除夕当晚、春节期间及节后线网运输组织进行有针对性调整。除夕夜,末班车延至凌晨1点为满足除夕夜间乘客的出行需求,1月21日(除夕),合肥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末班车发车时间延长至01:00,额外加开载客列车96列次。同时,为满足春节假期最后一天乘客返程需求,1月27日(初六),合肥轨道交通线网末班车发车时间统一延长至00:00,首班车发车时间不变。春节期间,行车安排春节期间,各线路行车间隔如下:1月22日至1月24日(初一至初三)全天,1、2、3号线行车间隔为10分钟,4、5号线行车间隔为12分钟;1月25日至1月27日(初四至初六)16:00-19:00,1、2号线行车间隔为5分钟,3、4号线行车间隔为5分50秒,5号线行车间隔为6分钟;其他时段,1、2、3号线行车间隔为10分钟,4、5号线行车间隔为12分钟。节后,加密行车间隔结合近期线网客流回升情况,自1月28日(初七)起,合肥轨道交通加密线网非高峰时段行车间隔,具体调整如下:1、2、3号线工作日及双休日非高峰时段行车间隔由当前10分钟调整为8分钟;4号线工作日及双休日非高峰时段行车间隔由当前12分钟调整为10分钟;5号线双休日非高峰时段行车间隔由当前12分钟调整为10分钟。
2023-01-21
1月17日,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换届大会暨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合肥丰大国际大酒店成功召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存俊、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振粤、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企业发展部主任沈志勇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处室、安徽省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部分市县区政府领导、高校科研机构专家等特邀出席。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栋梁主持会议。 新一届成员合影会议听取了第一届会长姜绍通代表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对协会五年来在服务政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助力绿色食品“双招双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以及维护行业自律、促进品牌建设和行业科技进步,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助力县域经济、助推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进行了总结。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表决选举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士友担任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邵栋梁担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化斌担任专职副会长,以及周庆伍等担任副会长、名誉副会长,司武卓担任监事长。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杨士友提名姜绍通、梁金辉、刘山国为名誉会长。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会长杨士友讲话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杨士友发表当选致辞并对协会的工作目标及下一步发展思路做出规划:一是进一步发挥协会职能,促进行业的交流和协调发展;二是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提升行业形象;三是推动业内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四是推动业内单位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杨士友强调,协会今后将重点抓好党建工作引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协会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各种技术交流学习活动,全力做好会员单位服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致辞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对当选的新一届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理事会表示祝贺并发表致辞,在致辞中表示:长期以来,食品工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性产业,食品工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在推进“内循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压舱石”和“稳定器”的特殊重要作用。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希望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在今后的工作中,面对新的行业发展环境,要顺应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开创工作新局面。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存俊讲话会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存俊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协会近年来在推进复工复产、助力“双招双引”、参与社会共治,以及维护行业自律、促进品牌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同时对协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发挥纽带作用,成为会员之间的粘合剂、当好企业做大做强的催化剂、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润滑剂;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促进协会更好发展。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振粤讲话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振粤在会上对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的发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会建深度融合;二是牢记初心宗旨,切实发挥平台载体作用;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公信力权威性。张振粤表示,推动协会发展,既要靠自身努力,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省民政厅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将与省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为协会的建设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姜绍通向大会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栋梁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开启了协会发展的新征程,协会号召全体会员,乘风破浪再启航,砥砺奋进谋新篇,积极推动安徽省食品行业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01-19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市 长 罗云峰2022年12月15日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及其管理活动。前款所称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第三条 出租汽车行业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巡游车和网约车发展规模,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促进业态融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巡游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主管部门,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巡游车运价监测,建立完善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出租汽车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加强巡游车计程计价设备及出租汽车营运价格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计程计价设备以及其他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运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数据资源、网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出租汽车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出租汽车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组织编制辖区内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按照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公众出行需求、交通拥堵状况、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制定巡游车运力投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适时发布网约车运力规模和市场运行信息,引导网约车市场合理有序发展。第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充电站(桩)等服务设施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第九条 巡游车运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运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十条 出租汽车行业自治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参与行业信用管理,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倡导出租汽车经营者根据公共管理需要,参与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或者公益性保障任务。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巡游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巡游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期限为八年。既有巡游车经营权经营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重新确定,具体办法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巡游车经营权持有状况进行登记。巡游车经营权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可以按照巡游车经营权持有人与车辆所有人一致的原则,将巡游车所有权登记到本人名下,并依法承担承运人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第十四条 新增巡游车经营权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车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巡游车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以给予适当的巡游车经营权奖励。第十五条 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或者奖励方式取得的巡游车经营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既有巡游车经营企业合并、分立的,其通过奖励方式取得的巡游车经营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巡游车经营权经营主体变更手续。其他方式取得的巡游车经营权,在经营期限内需要转让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不得擅自转让。第十六条 巡游车经营权经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满六十日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营期限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情况,按照规定分别作出准许继续经营、责令整改且整改合格后继续经营、视情核减或者收回巡游车经营权的决定。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收回巡游车经营权:(一)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三)组织或者参与非法聚集、停运罢运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行业不稳定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四)经营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被准予延续的;(五)取得巡游车经营权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停运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对符合条件予以许可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载明经营服务类型、经营区域和有效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规定向通信部门、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十九条 申请从事巡游车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二)依法持有的巡游车经营权符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三)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车辆通用技术条件的车辆;(四)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巡游车经营企业还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固定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第二十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在申请经营区域有相应服务机构和服务能力;(二)具备符合规定的开展网约车经营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对符合条件予以许可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道路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载明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道路运输证》的有效期应当与巡游车经营权经营期限一致。在巡游车经营权经营期限内,可以更新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有效期应当与该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最长使用年限保持一致,有效期满不予延续。网约车报废、转让、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千米或者使用年限达到八年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第二十二条 拟从事巡游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要求;(二)安装符合规定的顶灯、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实时监控功能的车载终端设备和应急报警装置,并保持设施设备状况完好;(三)喷涂符合规定的车身颜色和标志标识,公示运价标准和服务监督电话;(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巡游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第二十三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环保相关标准要求;(二)取得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网约车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第二十四条 新增出租汽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既有巡游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第二十五条 拟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许可。对符合条件予以许可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服务。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以驾驶网约车。第二十六条 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三)年龄符合有关规定;(四)通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管理第二十七条 出租汽车应当在许可经营区域内从事运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出租汽车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第二十八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做好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第二十九条 鼓励巡游车个体经营者与巡游车经营企业签订服务管理合同,采取委托服务管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实行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按照约定接受教育、服务和管理。第三十条 巡游车根据乘客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服务需求,按照约定时间、地点提供巡游车运营服务的,应当遵守电召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与电召平台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要求。第三十一条 巡游车经营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确需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第三十二条 非巡游车不得安装顶灯、计价计程设备等巡游车专用标志标识和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巡游车提供巡游车专用标志标识和设备。第三十三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的车辆,依法办理承运人责任险和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二)审核并定期核验车辆、驾驶员资质,确保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三)主动公开符合规定的定价及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票据;(四)调整定价及动态调整机制的,至少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布,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五)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六)向乘客如实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服务等级及车辆号牌等信息;(七)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八)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侵害乘客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价格违法行为;(九)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存储、使用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数据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十)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做好驾驶员管理工作,对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侵害乘客利益等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处置,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据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暂停承接业务、注销平台注册等措施。第三十四条 依托互联网为网约车平台公司、乘客提供网约车信息发布、交易撮合的第三方聚合平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做好对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核验登记工作,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二)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做好接入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取得相应许可;(三)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显著位置展示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名称、经营许可、投诉举报方式以及服务协议、服务规则等信息;(四)及时处置运营安全事故,依法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五)实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六)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第三十五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二)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三)保持车身内外整洁、设备设施完好,车容车貌符合要求;(四)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场所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管理,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揽客;(五)不得在禁停路段内停车载客,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六)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车;(七)根据乘客意愿使用空调、音响、升降车窗玻璃等服务设备;(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道行驶;(九)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其他乘客,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招揽乘客或者强迫乘客乘车,不得离开车辆兜揽乘客;(十)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巡游车驾驶员应当主动出具相应票据;(十一)发现乘客遗失物品的,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无法归还的,应当交送出租车经营企业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十二)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十三)自觉执行依法实施的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措施;(十四)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调查,及时履行处理决定;(十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第三十六条 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主动系好安全带,自觉执行依法实施的疫情防控等应急处置措施;(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护)人员;(六)遵守电召或者网络预约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七)按照规定支付运费;(八)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乘客违反上述规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或者终止服务。乘客污损车内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拒载行为:(一)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服务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的;(二)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因乘客不同意议价而拒载的;(三)在经营服务期间挑拣乘客的;(四)巡游车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遇乘客示意停车而拒载,或者在停靠站点、路边候客而拒载的;(五)接受电召或者网络服务预约,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六)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运费:(一)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二)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三)驾驶员在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终止服务的;(四)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合乘的;(五)巡游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票据的;(六)线上提供服务的网约车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七)其他因驾驶员或者车辆原因,无法完成运营服务的情形。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巡游车电召平台、网约车平台的信息共享。第四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对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可以采取记分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考核和测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第四十二条 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的监督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需要,有权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并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第四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可以依法暂扣并调查处理。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在受理后十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结。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巡游车经营者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予以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巡游车经营者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每次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巡游车安装顶灯、计程计价设备等巡游车专用标志标识和设施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未主动公开符合规定的定价及动态调整机制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三方聚合平台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二)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三)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四)巡游车驾驶员未主动出具相应票据的。第五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五)其他违法行为。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巡游车是指设置出租服务标志和设施,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方式,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经营的客运出租汽车。(二)网约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以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输服务的客运出租汽车。(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第五十四条 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规范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指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2023-01-17
近日,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携手合肥城泊创新拓展机场停车业务,通过“合肥停车”平台打通机场预约停车场线上和线下资源的融合。通过此举,不仅满足旅客多样化停车需求,还能提高泊位利用率、旅客满意度,进一步擦亮开放合肥的“第一窗口”。考虑到出行需求,双方还创新拓展了旅客CIP专享优惠服务。在“合肥停车”APP机场专区预约停车同步可享快检通道、贵宾服务、天猫权益等一系列停车后市场便民功能,将进一步提升机场整体服务品质。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停车,在原有停车场基础上优化停车组织。“区分不同旅客停车需求,合理划分预约专区;利用价格调节机制,区分临停与预约专区,减少对临时停车区域的影响,保证将停车人员迅速且有效引流至目的地;科学规划交通动线和停车场内动线,以方便乘客在靠近航站楼或右行方向上下。”据机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旅客体验是此次升级的“重要关键点”。项目启用后,不少“空中飞人”还省有望下一笔机场停车费。记者了解到,机场预约停车场入驻“合肥停车”平台后,车主便能购买包括周卡、年卡在内的多种优惠停车卡。得双赢“全市停车一张网”将扩容据了解,新桥国际机场未来将满足近期目标2030年旅客吞吐量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5万吨、飞机起降30.5万架次的发展需求。对于机场而言,机场专区入驻“合肥停车”移动端,乘客在享受机场预约停车等功能的同时体验CIP贵宾服务,一体化交通出行和一站式服务将进一步提升机场的停车服务水平,提高了通行效率,为旅客营造了美好的出行体验。对于合肥城泊而言,此次合作不仅拓展了其城市公共出行服务种类,也助力其逐步搭建Maas(出行即服务)体系。“同时,将机场这类重要交通枢纽信息纳入平台内,打通各种资源链路,还有利于推动整个城市停车资源汇聚在一个城市级停车平台。”据合肥城泊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资源的汇聚将更有利于整合优化、高效利用,为后期城市停车规划提供数据支撑。随着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智慧停车不仅是一个不断扩大的刚性化需求,也是一个快捷和便利的人性化需求。目前合肥市正积极推进城市停车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共享,以及重要交通枢纽、社会商业停车场数据的无条件汇聚和无差别开放,将停车场数据统一接入“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要求。科技感以“智”变换取出行体验质变科里科气的城市气质,你下了飞机便能感受到。“‘合肥新桥机场’和‘合肥停车’平台与之间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停车预约、导航、电子发票、无感支付、机票查询、车生活服务等相关功能均可一键获取。”除了线上支付、电子发票等服务智慧停车移动应用外,还围绕车主需求搭建了“车生活”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车主提供了加油、检测、维修、养车洗车等服务。值得一提的是,预约停车功能的背后也是满满科技感。针对出行时长,新桥机场联手合肥城泊设置了预约区。“手机端操作预约停放后,你进入停车场后手机上便会有相应提示,避免返途中找不到车辆停放位置。”记者了解到,预约车辆在入场时系统便会自动进行识别指引,从而减少对临时停车区域车辆进出的影响。“进一步释放近端停车资源用于满足旅客‘快进快出’的停车需求,实现旅客停车需求与停车场资源保障水平的平衡,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服务无止境,满意无终点。据悉,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与合肥城泊将在服务设施上“加码”、在服务流程上“发力”、在服务体系上“体质”,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智能化、人性化的停车服务,以停车场的“智”变换取市民出行体验提升的质变。
2023-01-16
1月12日,安徽省航空科普协会、中国长城学会青少年社会实践工作委员会深入百汇教育,探讨新时代校外培训机构如何提升德智美体劳教育品质,同时举办了小型中国古代建筑展和中国军事装备展。随着国家“双减”政策出台,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作出了严格的规范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落实“双减”精神,实现自身的转型。安徽省航空科普协会与百汇教育积极探索自身转型路径、聚焦学生成长发展的真实要求、成长中如何提升素质的机理、专注于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作出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强调要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使命。安徽省航空科普协会与百汇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员工讨论分析素质教育的突破点:当下社会的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飞速发展,什么样的素质适应学生的未来发展?我们分析:1、未来学生应有创造才能;2、学生应具备手工技艺;3、具有社会的交往智慧。创造才能是多种能力和品质的总和,它包括强烈的好奇心、丰富的想象力、发达的创造性思维、亲自动手的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人格因素等等。其中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想像是两种主要的能力。2023年1月6日,新年伊始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就出台了关于征求《合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征求意见稿)》以立法的形式保障科普责任、科普资源、科普活动的内容和质量,明确了科普目的,为百汇教育找到了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突破口。百汇教育考察分析了由安徽省航空科普协会提供的《国防教育和军事科学技术普及》、《中国古代建筑文化课程》这两个课程。首先,这两门课程都是综合性学科,涉及历史、地理、人文、军事、艺术、自然科学数理化、建筑、民俗、生物科技、新型材料、天文、智能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等。国防教育从国家兴衰、民族奋斗、国家安全、民族英雄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树立正确人生观,上好德育课。军事科技是世界科技的领头羊,是世界科技发展的方向标,普及军事科学技术可以使学生拓展视野,敞开胸径,追求无限,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积聚创造想象,建立创造性思维。梁思成先生说,中国古代建筑艺术是所有艺术门类之首。中国古代建筑两个最原始的美学规律,发展成众多的美学规律,并与书法、绘画、诗文、音乐等艺术的美学规律相同,通过中国古代建筑美学的普及,找到各个门类的美学规律,把美学规律的科普覆盖在书法、绘画、诗文、音乐等艺术门类上,将大大提升这些学科的艺术品质。通过古代建筑的实体艺术的展示,我们可以知晓什么是美、审美的程序和对美学规律的应用。这样不仅学到艺术门类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建立了艺术创造性思维和想象的思路,这种对艺术门类课程品质的提升是事半功陪的。古建筑模型的搭建,使学生们在劳动的过程中有学得手工技艺。国防知识和军事科技课程与中国古代建筑文化课程的结合体现了中国智慧,体现了现代与古代的联系;体现了现代科技与古代智慧的碰撞;体现了现代科学与古代艺术的结合;体现了综合性科普与深厚传统文化的呼应。通过大家的认真研讨,科学普及不但提升了学科教育的品质,而且也提升学生们的素质,所以我们应坚持以科学技术普及为引领全面提升德智美体劳教育品质。
2023-01-13
1月13日上午9时,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开幕,省长王清宪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安徽省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举全省之力打赢了脱贫攻战,3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30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4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5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全省人民“不落一人”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2022年,预计全省生产总值增长3.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2%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9%。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5年,安徽省经济实力实现重大跨越。 全省生产总值连跨2个万亿元台阶、达到4.5万亿元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 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跃升到全国第4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万亿元,进出口总额突破1千亿美元。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9.6%,全球10%的笔记本电脑,20%的液晶显示屏在安徽制造。 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从23984元增加到32600元左右。 安徽经济实现从“总量居中、人均靠后”向“总量靠前、人均居中”的历史性转变。 记者从政府工作报告了解,安徽省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启动建设,全国首个国家实验室落户安徽,已建在建拟建大科学装置12个。 量子通信、量子计算、核聚变等领域原创成果世界领先,动态存储芯片、制版光刻设备、制造EDA软件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区域创新能力从全国第10位跃升至第7位。 安徽全省域进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安徽正式成为长三角一员,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位势显著提升。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成效显著,乡村全面振兴开局良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突破60%。
202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