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合肥置业坑骗员工 “ 卸磨杀驴”淋漓尽致!
网友爆料:我是2010年4月进入绿地集团合肥置业公司工作。先后于2010年4月、2012年4月、2013年4月、2016年4月与该公司及其指派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康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四次劳动合同,合同劳动关系止于2019年4月11日。期间我作为一名水电工程师先后顺利完成内森庄园(共三期)、滨水印象两项目从开工到交付、香树花城项目一期后半程以及福朋酒店和陶冲湖别院项目的主体阶段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工作。期间遭遇,略数一二:一、采用欺骗手段,恶意规避劳动法规定。2013年我接到通知来到公司办公室准备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人事主管在递给我劳动合同文本同时附带了一张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要求我先行签字,否则不予续签;相同的一幕在2016年同一时间重放,而当我弱弱地提议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这位领导报以王之藐视,丢下一句:你可以选择不签!二、拉人顶罪,卸磨杀驴。2017年4月,已开工建设两年多、距合同交付时间不足半年的香树花城项目一期利空不断:因工程款支付纠纷主要承建单位消极怠工;,水电气配套单位迄未进场;临时供电系统因先期布设不当频招破坏,被供电部门处罚多次,致现场全面停电累计达数月之久;与我对位的水电工程师不堪压力去职;项目负责人眼见按期交付无望去职。整个项目的推进工作任谁看都是一个巨大的“粪坑”!次时作为老员工的我接到了领导的指令,无奈入坑。后边的八个多月,节假日?别人的生活;年休假?一巴掌拍死你!坑终于填平。然而填坑的功劳与我无干,倒是挖坑拉粪的恶事算到了我的头上,降薪40%!四十几岁的我,从未像今天这样感觉和“卸磨杀驴”中的这头牲畜如此亲近!三、以协商为名,骗得终止法律程序。当我拿起法律武器先后向合肥市劳动仲裁委和合肥高新区法院提起申告后,绿地的法务电话告知同意给予十万元补偿,并要求我须先撤诉才可签订补偿协议,当我拿着撤诉裁定去签补偿协议时,对方却拿出了四万元的补偿协议书要求我签认。下一步?我还有没有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