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菜,猪肉都不合格!合肥食品不合格通报出炉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4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其它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其它指标问题(一)巢湖市卧牛山街道湖光路172号101号门面销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二)肥东县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精品5#107销售的猪里脊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三)肥东县徽商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精品楼117号销售的前夹肉,磺胺类(总量)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四)合肥市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65号销售的猪前腿肉(左平),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五)合肥市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65号销售的猪后腿肉(左平),土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六)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中菜市白肉区006号销售的猪前腿肉(陈永俊),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七)合肥市庐阳区清源路中菜市白肉区006号销售的猪后腿肉(陈永俊),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八)合肥市庐阳区新中菜市二期白肉区门面63号销售的猪前腿肉(陈红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巢湖市、肥东县、庐阳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三是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环境卫生的餐馆,不选择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路边摊,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品、不食用颜色鲜艳的酱腌制肉类、不食用河豚鱼和不明来源野生蘑菇;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较好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注意保留证据,尽快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特此通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