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因扬尘污染两企业被处罚!安徽省百润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扬尘污染,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安徽新华博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因扬尘污染,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1万元。
日前,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因扬尘污染两企业被处罚!安徽省百润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扬尘污染,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8万元。安徽新华博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因扬尘污染,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1万元。
2021-01-14
日前,据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发布最新行政处罚结果获悉,阜阳东坡印庭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通报处罚!阜阳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东坡印庭1#、8#、9#、10#住宅楼和19#幼儿园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阜阳城管执法局对你单位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76100元。东坡印庭项目负责人李启贤被处以14081.1元罚款。施工单位安徽百润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1000元罚款,工程项目经理被罚561元。
2021-01-14
近日,一网友在六安政府网百姓畅言板块留言投诉六安大风呼啸,东城御景的外立面再次不堪重负,跌落在人行道路上,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希望开发区领导及住建分局领导重视起来,责令管理人尽快铲除并重新铺装,生命大于一切,百姓的期待。官方暂未回复!
2021-01-14
日前,宣城市住建局发布一则事故通报!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工程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2021年1月6号16:30分时许,核心零部件产业园(百万平米厂房三期一标段)-(1#车间-17#车间)工程发生一起死亡1人高空坠落事故。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袁晓飞;施工单位为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邬本水,项目经理朱应平;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为安徽乾坤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孔建民;监理单位为宣城科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宝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徐秋云。
2021-01-14
近日来,有中介机构在朋友圈发布关于办理高级技工证书等相关信息,甚至声称本人不用参加考试,最快20天就可以拿证。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对此,我局郑重声明如下: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精神,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于2020年底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各级人社部门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组织职业资格认定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经查,2021年1月9日及1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人社部门均未有组织任何职业资格认定考试的计划。我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单位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单位有违规行为,按规定取消评价资格,并纳入黑名单。对非合肥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等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及时通报至相关主管部门,并督促严肃处理。我们提醒广大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未纳入我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范围,且通过代考等违规手段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精神,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研究,结合合肥实际,做好政策储备。
2021-01-13
1月13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抽检食品结果,在抽检的243批次食品样品中共有5批次结果为不合格,在被抽检的128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中,共有2批次样品不合格:合肥庐阳区果莉鲜果蔬商行销售的梨,多菌灵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肥东县信缘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多菌灵对人有低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经口中毒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等现象。克百威对人、畜属高毒杀虫剂,人体中毒症状主要有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在被抽检的6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3类食品样品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1批次样品不合格:长丰县杨庙镇淮安大润发超市管理中心沈乃明店销售的、标称寿县刘岗镇董吉高粮油店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油会损害人体神经系统,使人体神经细胞内的类脂物质平衡失调,对人体内脏器官也有一定的刺激和伤害。在被抽检的4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样品中,共有两批次样品不合格:合肥市蒸蒸凯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倪太老奶奶五香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安德利工贸有限公司庐江金牛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合肥众业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化学物质,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诺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长期摄入氟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2021-01-13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安徽板块留言,咨询“今年春节返乡是否必须做核酸检测?”等问题。网友在留言中表示,目前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返乡需要做核酸检测的消息,但是没有具体确切的信息。如果无论所在地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都需要核酸检测的话,要安康码有什么用呢?对此,安徽省卫生健康委1月12日回应称,截至目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游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需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色”,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还表示,低风险等级地区持有健康通行码“绿色”,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由于各地方核酸检测和隔离等具体要求有所不同,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属地疫防部门。
2021-01-12
最新通报 因为违规进口、使用、销售违规肉品安徽多家店被查为全面加强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冷链食品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案件。1月1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冷链食品安全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合肥市一例。一、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赤华白肉商行涉嫌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案2020年12月11日,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合肥某小学对面一辆冷链货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内有50箱无中文标签冷冻猪肚(规格:10公斤/箱),现场未见进货票据、“四证”(追溯凭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食品依法予以扣押。经调查,该批猪肚为庐阳区赤华白肉商行从南京某冷链市场采购,采购时该供货商未能提供“四证”。另该批货物外包装标签的英文内容显示该批货物产自俄罗斯库尔斯克州,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年8月和9月,无生产批号。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等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2020年12月17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二、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旺牛肉汤店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2020年12月17日,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阿旺牛肉汤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汤店有16.88公斤巴西生产的冷冻牛肉,现场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巴西冷冻牛肉及相关设备予以查封。经调查,2020年11月21日,该汤店从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13.71公斤进口巴西冷冻牛肉(生产日期2020年3月13日,保质期24个月,注册代码385)。采购时该汤店未查验巴西冷冻牛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材料。截至案发,其店内尚有未销售完的16.88公斤上述冷冻牛肉。当事人经营无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已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郎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5000元。三、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九田家烤肉店涉嫌违反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防疫措施的通告案2020年12月22日,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九田家烤肉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烤肉店后厨操作间内冰柜存放的进口冷链食品,现场无法提供产品进口货物报告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随货同行销售单据。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采取强制措施。经调查,至案发时,该烤肉店共购进进口冷链食品284.72公斤,剩余16.15公斤,货值金额34716.12元。该烤肉店涉嫌违反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民猪肉销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冷链食品案2020年7月17日,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对五沟镇东民猪肉销售店的冷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16箱超过保质期的冷冻猪前肘(标签标示:匈牙利南部太平原/基什孔弗莱吉哈佐,12.41公斤/箱,保质期:2018年01月12日至2020年01月12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冷链食品16箱,货值金额8000元,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濉溪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16日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冷链食品;2.罚款5000元。五、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南陵县江航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进口冷链食品案2020年8月13日,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陵县江航便利店冻库进行检查,发现9个批次计180公斤进口冷冻鸡肉鸡爪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冷冻鸡肉鸡爪予以查封。经调查,上述冷链食品于2020年4月从南京某批发市场购进,因购进单据已遗失,无法核查具体购进数量。上述冷链食品对外销售价格为24元/公斤,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冷链食品货值金额为4320元,违法所得无法确认。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冷链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南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冷链食品12箱180公斤;2.罚款20000元。六、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味知轩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冷链食品案2019年12月3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味知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该公司冷库内发现500箱冷冻牛肉(标签标注BRASIL INSPECIONADO等字样)、523箱冷冻猪耳朵(标签标注FROZEN PORK EARS Origin spain ES等字样);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水池中发现1300公斤已拆箱浸泡的冷冻牛肉(标签标注BRASIL INSPECIONADO等字样)、600公斤用上述冷冻牛肉加工制作的熟制牛肉。上述冷冻牛肉及肉制品,被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予以依法扣押。经调查,上述涉案冷链食品无中文标签、无合法来源证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标志,当事人使用涉案冷链食品加工制作肉制品货值金额100500元,获违法所得3237元。当事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对采购的涉案冷链食品进行检验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2020年8月3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当事人警告;2.没收涉案冷链食品及肉制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1005000元。七、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经营未经检疫肉类案2020年8月27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合一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号冷库二层25号库位进行检查,在该冷库内发现一些编织袋装的冷冻肉,外包装无任何信息;另有外包装标识为“BEEF OMASUM”的冷冻牛百叶,侧面标注有“IRISH”,输出国为爱尔兰。经查询2020年8月26日海关总署下发《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爱尔兰牛及相关产品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产品。经调查,上述冷冻肉类均为李某购进,且无法提供上述进口肉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货值金额9476元,违法所得33元。李某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未经检疫的肉类;3.罚款130000元。八、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阳官塘皇朝大酒店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案2020年2月7日,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凤阳官塘皇朝大酒店开展检查时,在食品加工场所冷藏柜内发现1袋产地为阿根廷的冷冻去骨牛腱肉,经营者现场未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票据和食品采购台账记录等证明文件。经调查,涉案产品为该酒店于2019年9月21日购进,至案发时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凤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地为阿根廷的冷冻去骨牛腱肉1袋;2.罚款100000元。九、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黄山大信商行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案2020年8月24日,黄山市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黄山大信商行冻库进行日常检查,发现5盒自爱尔兰进口的猪肚、7盒自阿根廷进口的牛肚。该商行经营者均不能当场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予以查封。经调查,该商行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2020年9月25日,黄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现场查获的未经检疫的进口肉类;2.罚款2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225元;4.给予当事人警告。
2021-01-12
据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显示,安徽风云彩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依法没收涉案已分装冷冻巴沙鱼柳95袋(250g/袋),未分装散件(6公斤)。
2021-01-11
日前,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12月份飞行检查企业情况,巴莉甜甜和福来多食品有限公司被要求整改。通报显示,位于长丰县的安徽巴莉甜甜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检查内容则为“低清洁区工人直接进入高清洁区;生产车间内发现生产过程中进行与生产无关活动(打扫卫生)”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报告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局。而位于肥西县的合肥市福来多食品有限公司检查结论为“不符合”,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原辅料贮存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整改结束后报整改报告至辖区市场监管局并经其现场确认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021-01-11
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合防〔2021〕1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管重点人员1.对境外来肥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2.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肥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一律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3.对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相关工作返乡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4.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口岸场所、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二、严管市内人员外出5.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在肥过节,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开省内。6.倡导市民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尤其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7.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工作津贴等方式,引导员工留在合肥。三、严管会议活动8.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9.严格加强红白喜事管理,红事尽量缓办,白事一律简办。 10.不得举办大型商业演出、体育赛事、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迎新年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11.酒店餐饮要严控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四、严管冷链食品12.所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前报备;一律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成“首站赋码”,并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才能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13.不能提供相关报告和证明的,一律运抵合肥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完成“安徽冷链”赋码后,才能出仓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对已在库且没有取得相关报告和证明的,一律要经核酸检测合格和全面消毒后,才能用于生产、加工和销售。14.凡是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一律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消费者实名登记购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内部食堂和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五、严管春运防控15.一律停运合肥来往和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业务;公路客运站一律实行网上实名制购票;乘坐民航、火车、客运船舶、公路客运班车及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出行需求量较大的学校、企业,提倡与公交、客运企业双向对接,采取“点对点、门到门”的客运方式组织出行。16.全市各高速出口要加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管理,进行测温、扫码检查,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及高速公路出口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肥人员一律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或健康管理。六、严管校园防控17.倡导市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开省内,倡导家住中高风险地区高校师生原则上假期不回家,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相关学校做好假期留校学生及教职员工各类生活保障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协作,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导员、卫生健康副校长、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七、严管重点场所防控18.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码头、宗教场所、影院、KTV、酒吧、殡仪馆、教育机构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19.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20.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诚挚希望广大市民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纪严于法的原则,先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1年1月10日
2021-01-11
1月9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我国将全面有序地推进高感染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并实施全民免费接种。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示,疫苗免费接种过程中,疫苗成本和接种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近期河北出现的疫情状况表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曾益新表示,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大,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加,将进一步加大疫情传播风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疫苗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大流行的最有力武器。曾益新介绍,12月15日以来,我们正式开展了我国重点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迄今为止,全国重点人群接种量已近750万剂次,加上之前针对高风险人群接种的160余万剂次,我国已累计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900多万剂次。他介绍,在接种工作中,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接种点设置规范、接种人员严格规范培训,受种人员筛查、不良反应监测、应急救治、严重不良反应专家会诊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接种工作安全顺利。900多万剂次的接种,进一步证明了我国新冠病毒疫苗良好的安全性。随着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特别是随着生产供应保障能力逐步提升,我们将全面有序地推进高感染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并实施全民免费接种。通过有序开展接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实现“应接尽接”,从而构建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曾益新说,在12月15日启动的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过程中,要求各地参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模式,由各级政府组织安排费用保障,推进疫苗接种,个人不承担疫苗成本和接种费用。免费包括了疫苗的成本费用和接种费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说,疫苗免费接种过程中,企业按照一定价格提供的疫苗的费用,加上接种的服务等全部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李滔表示,有必要采取特殊举措,来解决所需要的费用问题,这是应对特殊事件的特殊之举。主要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不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大家的看病就医待遇。
2021-01-09
1月8日,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看要点梳理■ 有偿删帖、倒卖账号将被明令禁止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扰乱网络秩序,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或者有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为他人有偿提供删除、屏蔽、替换、下沉信息服务的;大量倒卖、注册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的;从事虚假点击、投票、评价、交易等活动,破坏互联网诚信体系的。根据征求意见稿,违反此条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涉疫造谣最高或被罚100万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者故意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帮助,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编造、传播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信息,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经济秩序的虚假信息;编造、传播险情、疫情、警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等产品安全以及其他方面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仿冒、假借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法人名义散布的信息,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而冒用他人名义散布的信息;散布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或者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凶杀、恐怖的信息,以及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手段、方法,制造或者交易违禁物品、管制物品,实施诈骗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信息。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此规定的,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身份查验、发布留存均有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办理、使用互联网网络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注册和解析等互联网服务,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不得实施下列行为:用虚假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互联网服务;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获取、使用他人注册的互联网账号、资源;为他人规避实施真实身份查验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发布的信息和用户发布的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并留存网络日志信息,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网络日志信息的具体要求,由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另行制定。■ 国家设立互联网信息服务黑名单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设立互联网信息服务黑名单制度,被主管部门吊销许可或取消备案的组织和个人,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或备案;被主管部门责令注销账号、关停网站的组织和个人,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三年内不得为其重新提供同类服务。
2021-01-09
近日,据马鞍山城管执法局获悉,两个建设单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处罚!江苏东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江苏东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的罚款。 江苏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随意倾倒渣土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江苏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2021-01-08
近日,六安振兴城温莎小镇小区,一年轻男子不文明乘坐电梯,在电梯里蹦跳,导致电梯出现故障停止运行,两人被困。最终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两人救出,电梯监控记录下事情发生的全过程。《六安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要求市民在乘坐电梯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承重须知的规定,严禁在电梯轿厢内蹦闹打跳、长时间强制开关门、携带宠物,行动不便的老人和小孩要在成人的陪同下乘坐电梯。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