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想买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们,遇到这种车可千万别再买啦!近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去年审议通过的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即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新标中规定
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新标准合理设定了最高车速
整车质量等关键技术指标
既能有效满足电动自行车使用者
基本出行需求
又能减少对其他车辆和行人
正常通行秩序的干扰
确保了所有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
如果您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不能满足以上标准
则会被认定为非电动自行车
按照规定
超标电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
将参照摩托车进行管理
需要持有摩托车驾证
就是常说的D照、E照、F照
才能驾驶
如果驾驶人持有汽车驾驶证
但没有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则被认定为准驾车型不符
或将被记12分并处以罚款
所以大家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
一定要注意车辆是否符合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