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1、部分房地产贷款子项漏填;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漏填;部分大中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部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归属不准确;部分涉农企业划型不准确。
2、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情节严重的问题。
3、单位账户开户未核准或未备案;企业基本或临时存款账户开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单位账户销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个人账户开户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对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36万元。
除以上处罚外,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孙埠支行主要负责人洪杰对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情节严重问题这一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予以罚款1.1万元。
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水阳支行主要负责人邵百涛对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情节严重问题这一违法违规行为负责 ;被予以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