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1.入股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导致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为本行贷款;
2.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
3.个人消费贷款贷后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
4.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六安银保监分局对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120万元。
除以上处罚外,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彭先海对霍山农商行入股资金来源审核不到位,导致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为本行贷款问题负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杨益对霍山农商行超资质开展投资业务、个人消费贷款贷后资金使用监测不到位、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问题负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