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明月双清小区项目”未按规划实施建设进行公示。
安徽徽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明月双清小区”项目,位于阜阳市三清路南侧、八里松路北侧、五里路东侧、庙东路西侧。该项目存在以下的建设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H1号商业楼北侧规划许可时无柱廊,实测存在1层柱廊,建筑面积305.26平方米、基底面积305.26平方米。
二、建筑密度: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25%,规划许可建筑密度24.7%,竣工实测建筑密度25.04%,竣工核实建筑密度增加0.34%,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建筑密度不大于25%的要求,超出设计条件要求建筑密度0.04%,超出规定基底面积31.92平方米。
三、机动车停车位:规划许可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775辆,竣工实测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715辆(地下车位中小型车机动车位1618辆、微型车机动车位139辆折算为小型车机动车位为97辆),减少60辆。
四、非机动车停车位:(1)规划许可非机动车停车4910辆,其中地上1362辆,地下3548辆。竣工实测非机动车停车4561辆,其中地上1054辆,地下3507辆。非机动车停车总数减少349辆,其中地上减少308辆、地下减少41辆。(2)实测地上非机动车停车有39.75平方米停车区域位置与规划许可不一致。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未按规划实施的建设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