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两位要求离婚的市民张凯、王芳芳。令夫妻俩没想到的是,按照当地探索实施的调解机制,离婚问题首先被转派到“调和期”调解工作室。
“经过了解,张凯、王芳芳夫妻感情较好,婚后生育两个小孩,离婚主要因女方比较贪玩、不照顾子女,导致婆媳关系恶化引发。”调解员唐连生掌握相关情况后,将调解的侧重点放在处理婆媳矛盾上,其间还邀请一位婆媳都信任的中间人协助调解。经过调解员、中间人、婆媳之间多次“四方会谈”,婆媳双方最终放下成见,两口子也同意撤销离婚登记。
记者近日从宿迁市民政局了解到,自该市2021年5月探索建立离婚登记“冷静期”调解制度,明确将“冷静期”转化为“调和期”以来,目前共有1719对登记离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调解,撤回离婚登记,夫妻重归于好、破镜重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