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肉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叶集、金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叶集区万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名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香小小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六安开发区春梅沙县小吃店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六安市金安区隆程餐饮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六安市胜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