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3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等4类食品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生命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六安市昆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京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舒城创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吉顺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顺菜花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六安开发区胖妹重庆小面店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六安开发区潘师傅土菜馆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裕安、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