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肉制品、罐头、饼干、速冻食品等5类食品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霍邱县邵岗乡胡同军豆制品小作坊生产的干豆腐(千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省公信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二、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舒城县桃溪万福咸货厂生产的咸猪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霍邱、舒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