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明确三至八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九年级、高一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进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末进行。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
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特教学校比照执行):小学一至二年级,于2022年12月19日(周一)正式放寒假;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于2023年1月3日(腊月十二,周二)正式放寒假;初三年级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正式放寒假。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5日入学报到,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
高中阶段: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9日(腊月十八,周一)正式放寒假;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周一)正式放寒假。
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3年2月4日—5日入学报到,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1月30日正式上课)。(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