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43期),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蛋制品、罐头、保健食品等15类食品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坤之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桃子酒(其他蒸馏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庐江县庐城镇福地名都好又多购物广场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馥洛颂蜂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夹心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肥东县、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