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安徽首例“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受益参保人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结算成功后出院。
该患者为淮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于8月28日在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脏外科住
院。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10月8日徐女士终于康复出院。此次徐女士治疗总费用约46.5万元,其中,医保支付
40万元,个人仅负担6.5万元,可享受三甲医院实际报销比例高达86%,起付线仅500元(县二级医院的标准)。
据悉,从10月1日起,安徽省医保局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
根据新政,参保人患有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医院就医时,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试点医院通过上传“病
种编码”“治疗方式”字段执行“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政策,实现参保患者出院时联网即时结算。新政策通过
调整报销政策,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省内完全
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积极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据介绍,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从统筹地区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受转诊异地就医医保备案限
制,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省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继续执行原转诊异地
就医备案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此外,参保人员患试点病种疾病,到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参保地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目前,安徽省首批明确的7个试点病种名称是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
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
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
属医院(弋矶山医院)等5家医院,试点医院位于合肥、芜湖、蚌埠,分属皖中、皖南、皖北,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就
便就医。
△ 基本医保“省内大病无异地”保障试点病种及省属三级医疗机构名单(第一批)
安徽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在省内就医的报销水平,减轻患者医疗费用
负担,更好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引导省内完全有能力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省内就诊,实现大病重病
在省内解决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