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发布的行政处罚结果显示,阜阳四个项目因违法建设被通报处罚。
安徽奎鼎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划批准实施建设“筑梦广场”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3171.57元,没收违法收入656998元的行政处罚。
阜阳城房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划批准实施“珑熙庄园”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收入561707元的行政处罚。
阜阳市梁瑞置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划批准实施“山河甲第”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收入2615605.99元的行政处罚。
阜阳市金悦创益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规划批准实施“东湖理想城”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阜阳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24919.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