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共86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蛋制品7批次,合格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豆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酒类21批次,合格21批次;肉制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合格20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蚌埠市经济开发区遇玲珑餐厅使用的口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蚌埠市蚌山区双胜龙虾馆金鼎黄庄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