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北城某小区内一名老人被高空坠物砸中之事,引起广泛关注。高空坠物伤人屡禁不止,成了小区管理
中的一个痛点和难点。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省城10个小区,发现部分小区在预防制止高空坠物方面采取“人机合
一”的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不少小区未配备高空摄像头,预防仅靠张贴警示标志,效果并不明显。
探访一:150个高空摄像头 震慑高空抛物
记者随机走访省城部分小区,发现安装“高空摄像头”成为震慑高空抛物行为的有力措施。位于合肥市习友路上
的融科九重锦小区是在省城较早安装“高空摄像头”的小区。
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梁主任介绍,小区最初安装的有120多个“高空摄像头”,加上后期加装的,目前有
150个左右的“高空摄像头”。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路边每隔一段就有几个探头朝楼上的摄像头,如果有高空抛物行为出现,摄像头可以全程拍
摄下来。
业委会梁主任称,现在曝光台已经很久没有曝光了,因为高空探头和曝光台已经起到了警示的效果,经过几次曝
光后,大家知道摄像头真的能拍摄到高空抛物行为,真的能找到是哪一户高空抛物,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逐渐就会
减少。
探访二:探访10个小区 有4个小区安装
记者连日来探访了省城共10个小区,包括融科九重锦、森林海、国贸天琴湾、发能太阳海岸、龙凤嘉园二期、大
溪地6期、禹州华侨城2期、融创城融和园、岳西新村、紫御府等小区。
其中,有4个高层小区已经安装了“高空摄像头”,而且均拍到过高空抛物的行为。
“我们拍到过高空抛物的,也上门进行了处理,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国贸天琴湾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道。
“因为我们小区离学校近,租户比较多,之前出现过高空抛物,因摄像头是24小时工作,我们也是24小时有人值
班,所以高空抛物后很快就找到了是哪一家。现在高空抛物已经很少了,摄像头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发能太
阳海岸小区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称,除此之外,他们还通过小区小喇叭、张贴宣传提示等预防高空抛物行为,人
机配合的方式作用明显。
合肥紫御府小区物业公司一负责人称,。紫御府小区目前安装了35个探头,高、中、低层安装,达到了高空抛物
监控的效果。“效果非常明显,现在几乎没有高空抛物情况了。”
记者走访发现,安装“高空摄像头”的小区均成立有业主委员会。
探访三:业主自发成立 “巡查队”
除了运用科技手段预防制止高空抛物,合肥一些小区打出了“感情牌”,成立志愿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对全
体业主进行反复的宣传教育。
在合肥经开区融创城融和园小区内,有一支禁止高空抛物志愿巡查队。该巡查队成立于2020年,队员均是小区的
业主。志愿巡查队刚成立时只有3人,队长宣朝阳就是其中一名。
宣朝阳称,。队员们不定期在小区内巡查,隔三岔五上门散发禁止高空抛物倡议书,同时,请业主签署拒绝高空
抛物承诺书。在上门时,还免费赠送两卷垃圾袋,以这种方式倡导业主将垃圾入袋带下楼,不要从高空抛下。
志愿巡查队还会组织小区内的小朋友上门宣讲,通过小朋友的宣讲来影响他们的父母。
另外,巡查队对发现到的高空安全隐患也会第一时间展开处理,此前,小区楼顶堆积了不少废旧物品,小朋友在
楼顶玩耍时,有高空抛物的隐患。巡查队与社区、物业人员将废旧物品彻底清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不过,宣队长等业主也期望小区的高空探头能尽早安装上。
探访四:安装高空摄像头 难点在于经费
虽然“高空摄像头”对预防高空抛物行为起到了震慑的作用,但安装率还有待提高。
记者走访的10个小区中,仅有融科九重锦小区、国贸天琴湾小区、发能太阳海岸小区、紫御府小区4个小区安
装, 其他6个小区均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
这些未安装高空摄像头的小区,有的是老旧小区,高层楼房不多,部分业主和物业人员认为没有安装的必要,有
的小区业主想安装但是因费用的出处问题耽搁,一直没能启动安装程序。“小区安装公共区域摄像头,多是从小
区公共收益中出费用,但是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现在也没有人来推动这件事,物业公司也不愿积极
出钱安装,所以还要等业委会成立。”一小区业主无奈道。
“我们小区也说安装,但是说了一两年了也还没有音讯,因为钱从哪里出是个问题。”业主李先生称,要安装高
空摄像头,首先要解决的是钱的问题。
记者探访发现,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的小区,在预防高空抛物方面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大多是通过张贴禁止
抛物提醒、警示牌等方式,加强对广大业主的宣传力度。
“禁止高空抛物、高空抛物入刑。”一小区电梯口贴着这样的提醒标语。
还有的小区使用漫画形式以及高空坠物伤人的图片形式,告知业主高空抛物的危害程度。
我省多人获刑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罪”单独立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后,我省多地法院向高空抛物行为亮剑。
案例
2021年3月5日,我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宣判,由合肥包河区法院作出判决。合肥某小区居民吴女士在其家中打
扫卫生清理冰箱时,为图方便,先后三次将三块长为20厘米、厚3厘米的冰块从其居住的23楼窗口扔下。其楼下
为人行道,险些砸到楼下行人。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吴女士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5月27日,芜湖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宣判,被告人宋某某被判处拘役。宋某某明知其居住的楼下垃圾桶
位于小区人行道之侧,垃圾桶旁边停放着机动车且随时都有行人,但其为图省事,仍然从其居住的5楼家中,将
一个空的酱油玻璃瓶向楼下人行道边垃圾桶抛掷,随后瓶子摔碎在人行道上。
2021年5月31日上午,合肥庐阳区法院宣判了该院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一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
年三个月。家住庐阳区寿春路某小区的女子,因自己照顾女儿玩耍与功课,回家后又看到丈夫曾在家中饮用白
酒,感到气愤难抑,随即将一斤装汾酒酒瓶和半斤装江小白酒瓶先后从自家6楼的厨房窗户抛出窗外,将楼下的
车辆后挡风玻璃击碎、车顶后方砸坏。
今年4月份,淮南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宣判,一女子因与家人争吵,负气将2双鞋子、1桶菜籽油、1个电钻、1件外
套等物品,先后从15楼家中的卫生间窗户抛向楼下,女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罚款2000元。
《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责任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认为,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是对高空抛物上了一道
紧箍。《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
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而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物业服务企业也要为
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买单”。
为高空坠物“买单”案例不少
记者梳理发现,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为高空坠物引发的伤害承担损失的案例,在我省和省外均有过判
决。
案例
2020年,合肥瑶海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某小区一块高空坠下的肥皂,砸中了楼下一母亲怀中的婴儿,导致
婴儿颅脑损伤、颅内出血、颅骨骨折。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事发楼栋29户每户赔偿1416元,物业承担30%。
今年1月份,本报报道的一起案件中,砀山县一名7旬老人在回家路上被楼上脱落的大理石瓷砖砸中,因为伤重不
幸离开人世。其家人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楼上坠落的大理石是罪魁祸首,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法
院认为,老人是被小区外墙装饰盖板脱落的大理石瓷砖砸伤后死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的公共
部位以及楼房有维修保养、预防危险发生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应对老人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以物业公司
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为宜,遂判决物业公司赔偿34万余元。
2021年,厦门也发生了一起因孩子高空抛物砸伤人的案件。10岁男娃高空抛物,砸伤邻居致其住院35天。法院
审理认为,可以认定被孩子抛下的窗户把手在案发前是放置于公共走廊的窗台上的,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的
范围。物业公司未及时检查、排查小区公共区域窗户破损的情况,未及时清理,也未举证证明尽到宣传和提醒义
务,应认定存在疏漏。因此,法院酌定物业公司承担损害后果20%的补充责任。
应共同守护“头顶安全”
安徽省城建环资工作研究会物业管理专委会委员、安徽省物业协会业主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凌德庆认为,除了加
大法治教育,物业企业需加强业主安全第一的服务意识,这对杜绝或减少高空抛物有一定影响。
另外,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等硬件目前来看是行之有效的,但鉴于大多小区没有业主组织,筹集安装高空抛
物监控设施的资金是个大问题,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企代管做账,待成立
业主大会选出业委会后移交。这就希望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的成立要有更多作为,推动业委会的成立比
例,没有业主组织的大多小区,根本不具备业主主动使用公共收益安装监控设施的前提条件。
“目前在物企账上的公共收益,物企是不是愿意拿出来,到底有多少钱,够不够用,是一个不确定的未知数。没
有业主组织监督,全靠物企良心发现自我提供有难度。如没有公共收益或者有公共收益但使用不上的小区,也可
以考虑尝试走动用维修资金这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