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自规局对阜阳市颍州区马寨加油点非法占地处罚结果予以公布。
经查,该单位于2002年6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在颍州区马寨乡X050县道与X048县道交口西510米处西侧占用932.8平方米土地建加油站,其中:村庄用地651.36平方米、公路用地281.44平方米,新建建筑物面积61.14平方米,构筑物面积271.19平方米,硬化地面464.12平方米,所占用土地符合马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土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32.8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61.14平方米建筑物、271.19平方米构筑物及464.12平方米硬化;
3、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93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