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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讯,据信用合肥获悉,合肥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在未组织珺和府P1号楼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工程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65.2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