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合肥全市因机动车没有礼让行人而被处罚的情况一共有3369起。其中又分两种,一种是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不礼让,扣3分、罚款100元;另一种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段或路口不礼让,扣3分、罚款20-200元。
据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礼让行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至于机动车礼让非机动车一事,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其实是应当下车推行的。
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行人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只要下车推行了,就算行人,在遵守了信号灯的情况下,机动车是必须要礼让的。”工作人员补充,如果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做到下车推行的情况,一般来说,机动车让行的义务会相对更大一些,因为它有明确的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同时,非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也要注意安全、观察路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