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讯,据信用安徽消息,淮北矿业下属四个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存在1.主井提升机12#盘型闸、矸石井提升机1#盘型闸、III2采区轨道绞车4只盘型闸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均超过2mm;2.III2采区蓄电池防爆电机车未在充电硐室内充电。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其罚款5.5万元。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朱仙庄煤矿存在1.II1055机巷3部皮带机驱动装置侧皮带机传动部位均未装护栏,第1部皮带机机尾改向滚筒未装防护罩,第2部皮带机棒销联轴未装防护罩;2.II836综放工作面31#~49#支架压力在5~18MPa之间,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小于24MPa要求。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处以5.5万元罚款。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桃园煤矿存在1.II8225机巷掘进工作面检测锚杆扭矩的扭力扳手损坏,不能使用;2.II1011机巷皮带机驱动侧传动部位未设置护栏。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决定对该单位罚款3万元。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祁南煤矿存在1.6146机联巷蓄电池防爆电机车未在充电硐室内充电;2.312采煤工作面使用的部分高压胶管耐压等级为29MPa,低于系统乳化液工作压力(设计值不低于31.5 MPa),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