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0日晚间到11日上午#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等相关话题登上新浪微博热搜
7月11日成都电视台就谭谈交通全网下架发布声明声明指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
2005年3月起,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指导下,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策划、编导、制作并播出
《谭谈交通》节目,该节目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派时任交警的谭乔进行现场主持。节目于2018年5月停
止更新,谭乔于2021年8月辞去公职。
二、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依法维权。相关维权工作授权给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的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
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所有维权行为,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
《谭谈交通》是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风格,
赢得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节目经网络传播后受到大众关注,主持人谭乔警官也成为“网络红人”。
《谭谈交通》资料画面
然而@谭乔 7月10日却发布微博称,该栏目视频被要求全面下架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引发关注。
7月11日,新闻晨报记者联系了爱企查上公布的成都游术文化的法人代表电话,但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未能
拨通。
谭乔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谈及节目的版权问题,周兆成律师告诉《新闻晨报》,“这档节目是由成都广播电视台以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
理局联合制作的,所以依照法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之下,节目的著作权应该属于这几家。”周兆成律师
同时表示,当然具体也要看当时谭乔签的合同或者协议里面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法学会会员葛树春律师则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电视、录像都是属于作品,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
人组织视为作者。很显然,《谭谈交通》是属于电视节目,该节目的著作权人当然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此事
中,谭乔若没有获得成都广播电视台的授权,即擅自将其参与的《谭谈交通》系列节目视频上传至第三方网络平
台属于典型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那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没有权利代表成都电视台起诉要求谭乔赔偿?对此,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赵山律
师表示,这取决于游术文化是不是版权人,一般电视台在录制节目时都会和表演者签订版权协议。只是艺人和表
演者一般会忽略,但电视台为了避免版权纠纷,都是比较谨慎的。如果认定成都电视台是版权人,那么其通过协
议由成都游术履行版权权利,完全可以。
那如果谭乔在各大平台上传新的节目,并非在成都电视台上放的,是否拥有自己的版权?赵山说,艺人或表演者
当然拥有,他们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表演和演绎作品。但必须明确,所表演和演绎的内容涉及不涉及原始权利,
“比如你演唱或表演的剧本台词版权属于他人,那么版权人当然有权禁止你演绎,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马天宇被
禁唱《该死的温柔》。当然,艺人或表演者纯粹表演新的作品,那是自由的。”
内容创作者如何保护自己?
作为一档带有新闻传播属性的公益普法节目,十几年来无数网友对《谭谈交通》进行过二次创作,让节目中宣传
的交通安全知识越传越广。那么,《谭谈交通》在激发网友无限创造力的同时,是否会产生侵权行为?
对此,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事务部主任杨吉在接受《新闻晨报》采访时表示,“二次创作”因为
会对他人作品的剪辑、拼接、混剪、改编等行为,在未经原作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构成侵权的可能性极大。
《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了十二种明确的和一种“兜底条款”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
“二创”作者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
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从目前实践来看,大多数二次创作难以构成合理使用。因为这些“创作者”们不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而
且其行为目的也未落入法律规定的属于合理情形的范畴内。甚至很多打着二次创作旗号的账号基本上是以吸引浏
览、赚取流量、为图变现而开设的,即具有商业利用的主观意图。所以通常会被认为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做好节目的创作者谭乔,却因为对自己的作品侵权被处罚,此事也让大家对于视听作品的版权
更为重视。那么,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对此,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
员、太琨律创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师对《新闻晨报》表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我国对于作者的认定采取推定事实的证明标准,创作者在创作完成后应及时留下本人
原创证据,如底稿和原件,也可主动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只有有效地证明自己
是原创作者本人了才有权主张自身权益的保护。当被侵权后,第一时间就是要将侵权证据锁定,然后可以向有关
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