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消验〔2022〕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现将2022年 3-4月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3-4月份,全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项目共办结367个,总建筑面积815万㎡,其中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办结72个(合格项目57个,不合格项目15个),其他建筑工程消防备案及抽查项目办结295个(抽中项目74个,其中不合格项目14个,未抽中项目221个)。各参建单位基本能够依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我局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对照查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位于2m以上的自然排烟窗未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2.部分项目首层安全出口1.4 米范围内设置台阶,影响人员安全疏散,不符合规范要求。
3.部分项目防火窗未按设计文件要求采用A类防火窗,施工中采用非隔热防火窗(C类),仅能在规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完整性要求,不能满足耐火隔热性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项目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部分部位涂层破损,无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
5.部分项目防火门缺失闭门器、顺位器,无永久性铭牌标识,部分防火门选用等级错误,防火门固定不应采用发泡胶,防火门型式与形式报告不符。
6.部分项目消防救援窗净高度和净宽度尺寸不足1m,未设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不满足规范要求。
7.部分项目消防泵房备用泵损坏,消防水泵无法在末端进行双回路切换,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功能,消防水池未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且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
8.部分项目消防救援登高面、消防环道存在障碍物,救援登高面坡度过大,基层破坏,救援登高面下设置的管道和暗沟设计承载力未经设计单位核算。
9.部分项目成排管道下增设喷头未设置挡水板,部分喷淋距离板底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区域消防管道抗震支架缺失。
三、下一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对通报中的问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全面对照、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切实落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要求,确保消防建设工程质量,同时我局将在过程管控和验收两个环节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消防验收中存在问题较多企业的监管力度,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和联合惩戒处理。
特此通报。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