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从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两单位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设立食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处罚。
合肥皖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设立食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合肥俏小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设立食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