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安徽银保监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
巢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罚款38万元;费广海时任长丰农商行董事长,对长丰农商行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巢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罚款32万元;高征一时任肥西农商行董事长,对肥西农商行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巢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罚款35万元。丁牧时任肥东农商行董事长,对肥东农商行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