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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凤阳一物业违规收费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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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14 13:08:29
2月7日,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凤市监罚字﹝2022﹞66号”,泰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凤阳分公司违规收取500元精神文明押金装修保证金的行为不符合凤价费201115号文件:“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装饰装修管理费和保证金”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予以如下处罚:
1.责令改正。
2.没收未退还违法所得6500元。
3.处全部违法所得一倍罚款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