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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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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8 11:26:13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近年来,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暴露出过于依赖刑罚执行机关报请材料、案件审理流于形式、监督缺乏有效手段等主要问题,导致有些案件关键事实未能查清,矛盾和疑点被放过,甚至一些虚假证据得以蒙混过关。
为整治这些顽瘴痼疾,《意见》从准确把握实质化审理基本要求、严格审查实体条件、切实强化案件办理程序机制、大力加强监督指导及工作保障等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工作要求,意在确保减刑、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杜绝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记者 曹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