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市民赵女士日前向媒体反映,自己16年前在国内某家知名银行办了一笔贷款业务,当年到期后已经办理完结。不料,她在今年5月突然收到信息,称当年的贷款还有一笔7000多元的利息未还,如今已经累计到4万多元。为此,赵女士多次前往银行进行咨询,却始终没有结果。银行方面称,因为时间太久了,现在不太好解释,需要上报进行核查。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贷款合同和金融惯例,银行在按期收回贷款时,会同时收取贷款利息,银行没有只收回贷款不收利息的正当理由。十几年来,银行始终对赵女士的“贷款利息”不提不念,如果赵女士今年没有注册该银行的手机APP,那么,“贷款利息”的欠账还不会冒出来,还会一直偷偷地滚雪球,这很不正常,背离了银行的履约催促责任和风控责任。(北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