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被处罚。
2021年7月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苹果脆抽检,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涉案苹果脆产品18袋(250克/袋);2没收违法所得185元;3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