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秋”小长假第二天清早,正在加班的天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线报,称被执行人陈某正在家中,立即出动,成功将陈某拘传至院,敦促其一次性偿还17万元欠款,顺利执结一案。
2014年,陈某因做业务需资金周转向陶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此后,陈某陆续支付部分利息。2019年3月,陈某将所欠利息计入本金,重新向陶某出具15万元欠条一张,并再次约定还款时间。然而,还款期至,陈某却无任何表示。无奈,陶某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陈某仅还款0.5万元,余款依旧无果。陶某只得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还款,但陈某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控措施,因陈某一直行踪不定,四处躲藏,案件一度搁浅。
考虑“中秋”佳节,陈某可能归家团圆,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陈家,向邻居打听。果不其然,当天一早,执行法官接到线索,称陈某正在家中,遂当即赶往陈家,并将其拘传至院。回程途中,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见法院动了真格,陈某顿时慌了,打电话四处筹款,当场一次性给付17万元。
来源:滁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