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出台征求意见稿,拟在全省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支部建在工地上”试点工作,加快推动破解拖欠工资、房屋质量投诉、重大危险隐患整改、重大环境问题整治等难题。
协助解决社会关心关切问题难点
根据征求意见稿,全省计划通过开展“支部建在工地上”试点工作,凝聚参建各方力量,解决安全发展理念落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等现实问题,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的发展。
以“支部建在工地上”为载体,积极引导建筑工程参建单位,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聚焦建设优质工程,锤炼工匠精神,提升建设队伍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紧密结合建筑工程建设实际,充分发挥工地党支部及工程项目属地党组织功能作用,加快破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管理难点问题,协助解决疫情防控、拖欠工资、房屋质量投诉上访、重大危险隐患整改、重大环境问题整治等社会关心关切的问题。
设党员监督岗检查重点环节施工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同时满足党员人数大于3人、建设周期超过12个月、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大于1亿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联合各参建单位党员在工地上建立党的组织,并积极吸纳工地一线从业人员中的党员参加,成立临时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建议由项目建设或施工单位人员担任。
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攻关小组等形式,以党建引领提质筑安,合力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与工程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妥善预防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外部矛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在工地项目设立党员监督岗,对工程重点环节施工、问题隐患整改、项目管理重大事项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履责尽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施工过程安全,工程质量可控。及时帮助解决一线从业人员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工资拖欠、疫情防控等问题。
竣工交付后要对试点项目综合评估
本次试点项目名单经审核上报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公开发布。省住建厅要求,“支部建在工地上”试点工作要坚持稳步实施、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不搞“大呼隆”,不堆“盆景”,杜绝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试点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试点项目开展年度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授予“支部建在工地上”先进项目、先进个人称号。项目竣工交付后,对试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对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无重大质量问题、无工人欠薪等不良情况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