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上头电子烟”千万碰不得!近日,合肥警方破获一起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
今年2月,肥西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相关线索信息。针对这一情况,该局刑侦大队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经过近5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个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7月15日,肥西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陈某等41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行政处罚32人。查获电子烟油1100余克、成品电子烟330余支、电子烟杆800余支,疑似粉状合成大麻素240余克,缴获毒资7万余元。至此,一个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团伙被彻底摧毁。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所谓“上头电子烟”,是一种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电子烟”。其中,“合成大麻素”是一种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2021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