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讯,六安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皋城王府E区地下车库,处罚来了!
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六安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位于大别山路以北、磨子潭路以西、菜子河路以南,“皋城王府E区”地下车库工程项目建设中未履行规划变更程序,擅自将规划许可证核发的17066.00平方米地下车库(钢混结构),少建183.74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应予处罚,没收在“皋城王府E区”地下车库工程项目建设中少建的183.74平方米地下车库违法收入(按评估价542952.00元),计伍拾肆万贰仟玖佰伍拾贰(¥5429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