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从现在起,合肥市在全市有衔接乡村振兴任务的县(市)区启动试点,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
【试点】
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可自主参保
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参保对象呢?《方案》明确,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等自主自愿参保,当中包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
在保险险种方面,将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其中,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是3个必选项目,外加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比如: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方案》明确,合肥市防贫保综合保险的试点区域为全市范围内有衔接乡村振兴任务的县(市)区,政策实施期限暂定为2021年~2025年年底。
【经费】
必选项目对监测帮扶对象补贴90%
大家关心的各种保险的保费具体多少。按规定,特色农产品保险30元/户,健康保险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基本生活保障保险6元/户,家庭财产损失保险18元/户,教育升学补贴保险8元/户,履约保证保险15元/户。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一方面,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综合保险必选项目的,财政对脱贫户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贴,对监测帮扶对象等按照90%的比例予以补贴。另外,购买自选项目在30元(含)以内的,财政按上述比例予以补贴,超过30元的部分,由农户全额承担。
按照要求,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通过预算安排、统筹相关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市级财政、县(市、区)级财政按照5∶5共担。
【服务】
可因地制宜设计相应保险产品
合肥市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跟踪试点进展,保证试点工作平稳和取得实效。各保险机构可在保险产品指导范式下,本着“惠农助贫、保本微利”原则,针对不同市、县(市、区)实际和特点,科学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
此外,承保机构应切实履行经办主体职责,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技能培训,简化保险条款,优化办理流程,实行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菜单服务”,扎实做好业务宣传、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并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