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六市监罚[2021]74号”内容显示,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案。
一、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从慢性病患者处回购阿卡波糖片等药品进行销售,货值金额4700元,违法所得783元。
二、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药品没有进行进货检查验收。
三、 六安市民兴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上述药品时没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五十七条的规定。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作出处罚,处罚内容如下:
1.给予警告;
2.没收违法购进的阿卡波糖片等159盒药品,没收违法所得783元,并处罚款10万元,罚没款合计1007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