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南陆女士,花200多万首付买了栋别墅,可房屋还没交付,院子里“凭空”多出了一个洗衣房,还算进了房屋的面积,这让她怎么也想不通?
陆女士的别墅位于肥西县紫蓬山,小区优美的环境和院子的造型吸引了她,可到了快交房的时候,陆女士发现院子里竟然多了一个洗衣房。
洗衣房有4、5平米,是要算进房产证面积的,这样一来原本320平米面积,实际的面积就只有316平米,而且还影响了地下室的采光。
洗衣房在一楼的拐角,如果要晾晒衣服还要拿去三楼,陆女士说这样的洗衣房就是个“鸡肋”。
原始宣传册和户型图上都没有洗衣房 ,为什么后来会多出来呢?经过多方了解陆女士才明白,自己的当初签的合同中,合同附件里明确标明了洗衣房的存在。
“没办法了,因为合同签过了。因为后面有附表,所以我现在维权特别困难。”
针对陆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万振紫蓬湾中国院子的销售部门, 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那么,陆女士的洗衣房,到底是属于临时加盖,刻意隐瞒,还是合同原本的约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振东。
“买房人认为你的洗衣房占用我的面积,或者导致我某些权益受到损害,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因为在合同附件中清楚的载明了,洗衣房是位于院子并且是固定的封闭的,也是计算着产证面积类的,所以我认为开发商这样的交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一开始宣传彩页中,并没有注明洗衣房存在的问题,叶振东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宣传彩页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但如果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则另当别论。
“宣传彩页有明确和具体的规划甚至面积的话,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我看到了这份宣传彩页,它有一个温馨提示明确说明该彩页不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以合同附件为准,那么最终依据一定是以合同以及合同相应的附件 ”
律师提醒:
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买房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包括附件里的相关条款,以免产生类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