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合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涉嫌价格欺诈行为被罚5万元。
经查,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张贴了“2021年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优惠促销活动宣传海报。促销活动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对“2021年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使用了“原价”的表述。合肥新航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26日前从未开展过“暑假七年级衔接课程”。“虚构原价”的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所界定的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70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