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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金寨县7家药房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被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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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16 21:23:56
5月16日,六安市金寨县市场监管局责令七家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顿。据了解,七家药店涉及未在门口设置安康码,未严格对顾客测温戴口罩,销售处方药未登记等,均被要求责令停业整顿三天。
一、济仁堂大药房(县中医院对面):入口处无安康码。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二、徽韵大药房(妇幼保健院斜对面):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三、平安大药房(老城区好又多店):入口把控不严,同时开放两个入口,且入口处无安康码。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四、凤城养康大药房(县剑山路728-730号):未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该药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五、老城区太和堂大药房(新河南路店):5月13日销售感冒灵未登记。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六、老城区金寨第一大药房(流波路口):5月15日19:51分,1名顾客进店未戴口罩、未测量体温。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七、百信大药房(红军广场对面):5月15日20:00,2名顾客进店买药,全程未戴口罩,另1名顾客进店未测量体温、未登记。该药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经营单位停业整顿三天。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经营单位、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政府的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守我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