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要长一智”,不过有一位驾驶人,不仅不汲取教训,三次酒驾还被同一交警队查获。
4月27日中午,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青山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时,有一辆轿车行驶过程中突然放缓速度,之后就停在了路中间。这不由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随即民警前往该车准备进一步核查时,该车驾驶员突然下车逃窜,执勤民警迅速反应上前将其查获。
当民警对他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非常面熟,原来在2019年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山中队处罚过,2020年因二次酒驾又被青山中队查获,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天。这一次又被青山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当场开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经民警讯问得知宋某中午在九公寨风景区与朋友吃饭,喝了一瓶半啤酒,后驾车带着两个朋友返回六安。在行驶至执勤点后被民警当场查获,该驾驶员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
针对宋某酒后驾车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这一次,屡教不改的宋某将为自己的任性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