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水平和质量,现将2021年2月份阜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及现场存在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2月份,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管事务中心消防验收项目办结 6 个(其中不合格项目 3 个),消防备案及抽查项目办结 2个(抽中项目1个,不合格项目 1 个;未抽中项目 1 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二次装饰改造项目未按图施工,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在申报验收时漏报相关消防竣工图纸;
2、住宅建筑的户门、安全出口、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3、高位消防水箱未安装就地液位显示装置,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及进出水管的阀门未安装锁具,进水管、进水口、出水口安装不符设计要求,末端试水装置未按设计施工;
4、部分消防线路套管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电梯未标识,联动测试时消防电梯消防功能不符合规范要求;
6、消防水泵控制柜未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稳压泵、消防泵控制压力表及消控室液位报警显示装置未按设计值设置,消防水管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抗震支架;
7、电井桥架在穿越楼层或防火分区时防火封堵不符合规范要求;
8、消防控制室消防相关资料不完整、未安装消防专用外线电话。
三、下步工作要求
请建设单位在组织消防验收时,务必切实履行好首要责任,其他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好各方主体责任,结合通报中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我市消防验收工作能够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