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咨询全国各地春节期间都解禁烟花鞭炮了,合肥市能解禁吗?对此,官方给予回复了。
网友来信:近日来,昆明、长沙等城市在春节期间解禁烟花鞭炮的政策受到民众一致欢迎,成为全国人民羡慕的对象,我们是巢湖市下面的一个小乡村,禁燃烟花3年来现在过年都没有气氛了,昨天我们社区居民群里的政府工作人员发了通告,今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派出所拘留并记入诚信档案,举报者奖励200元,典型案例的还要通报媒体曝光。对比看下别的省份城市,为何我们的父母官都是一刀切,能不能考虑一下可以人性化规定吗?当然了我这个仅仅是建议,比如除夕和初一可以解禁2天,一刀切的禁止看似合理并且也为合肥的空气质量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中华传承五千年以来,爆竹声中一岁除这个概念深入人心,现在过年一点年味都没有了,几十年来我们都是这样过的,现在禁燃规定能否考虑一下我们民众的建议。今天来留言就是个建议,希望可以倾听一下我们心声,不管是否可行,对于政府的法律法规我们都会严格遵守。
官方回复:“近日来,昆明、长沙等城市在春节期间解禁烟花鞭炮的政策受到民众一致欢迎,成为全国人民羡慕的对象。”根据查阅公开资料,春节前夕,云南媒体日前报道一则“昆明主城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此事在网上流传以后被解读为昆明率先解禁烟花爆竹。随后,有关“昆明、温州、福州、长沙等地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引发外界热议。但1月20日,昆明发布微信公众号称网络中部分关于“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说法系部分网友错误解读。主城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等12类地点和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个主城区(含开发区、度假区)为限制燃放地区,仅春节期间可销售燃放,其余时段不得销售燃放。不过,为了保障危爆车辆运输时间等原因,今年增加了3天的销售燃放时间。经查阅昆明、温州、长沙、重庆、福州、北京等地今年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发现,相对去年,上述地区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并未放宽限制,仍是划定了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据了解,中国多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多年,移风易俗,已深入人心,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远大于传统习俗给人们带来的愉悦。2016年合肥市市人大常委会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大部分市民支持市区实施全面禁放烟花爆竹。2018年1月1日《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执行。禁放工作得到了广大的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以上规定看出,合肥市的八大城区实行的是禁放,在上述区域,任何时间、任何情形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第九条: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等级的烟花爆竹。关于巢湖哪些地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查阅巢湖市人民政府相关公告。据市公安局了解,巢湖除了凤凰山等5个街道区域禁放,农村乡镇部分区域可以在规定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也将您的建议转交给巢湖相关部门作为出台政府限放政策参考。《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是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是地方法规。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修改地方性法规前,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只能按照目前已经生效的地方法规执行。如您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向市人大反映(市公安局也将向市人大反映您的建议),由市人大按照法定流程修改地方法规。市公安局将全力以赴,履行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职责,您若有其他问题或者意见建议,可与市公安局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