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1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有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豆奶植物蛋白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铅指标问题
安徽省迎客松特产超市有限公司长江西路店销售、安徽珍馐土特产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生产的将军菜、野芹菜、马齿苋,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铝指标问题
合肥市包河区张亮麻辣烫宁国路店销售的海蜇丝、合肥市包河区姚中明熟食店销售的海蜇丝、合肥市包河区久久香熟食店销售的凉拌海蜇,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