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获悉,该局近日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出台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该项政策最多约可减税7.5亿元,惠及全省3.2万户纳税人。
根据政策,安徽将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如在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即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他企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安徽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测算,全省最多约可减税7.5亿元,惠及约3.2万户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