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刊发评论文章称:毋庸讳言,孙杨不配合药检取样的决定是错误的。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无知;第二是无视。
首先,孙杨可能并不完全知晓上述规则的内容以及违反该规则的后果。但是,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而且是接受过数十次兴奋剂检测的著名运动员,他应该知晓有关的规则。在这个问题上,无知者不能无罪。其次,他可能未给予该规则足够的重视,没有严格遵守规则的行为习惯。
这大概与我们的社会行为环境有关。在当下中国,确实有许多人不太重视规则,只要自认为有理,就可以不遵守规则。特别是一些有权有势、有钱有名的人,习惯于特权,面对规则时我行我素,即便是违规犯法,也能摆平息事。然而,在国际体育舞台上,规则是必须被尊重的,规则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大牌明星犯规,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由此可见,国人应该加强规则意识,养成遵守规则的行为习惯。